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研究院)为成都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部、展演工作部、曲艺团(曲艺传习所)、木偶皮影剧团(木偶皮影艺术传习所)、乐团(传统音乐传习所)等专业部门,是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传承和展演的专门机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隶属:成都市文化局
- 性质:事业单位
- 别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研究院
成立历史
2007年1月,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落户成都市文化馆。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经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工作机构。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成立,充分体现了成都市委、市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标誌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此有了正式的保护工作机构,也标誌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调一致,迈上了一个新阶段。
2012年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从成都市文化馆分立新设,更名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挂“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研究院”牌子,为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传承和展演。
机构设定
1、 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全中心(院)的行政工作,负责文秘,内外协调,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综合治理,网站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全中心(院)的行政工作,负责文秘,内外协调,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综合治理,网站管理等工作。
2、 人事部
主要职责:负责全中心(院)的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党务日常工作,计画生育工作,工会、青年、职代会组织工作等。
3、 财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目、资金管理,各类票据管理,工资核发,缴纳各类保险,编制财务预决算,填报财务报表,专项经费的申请、划拨、各类经济契约及财务资料的管理存档等。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非遗资源资料库的建立和管理。指导项目保护计画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传承人管理体系,项目传承体系。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部
主要职责:负责非遗保护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全市开展非遗资源、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各类展示、展演、对外交流、宣传传播等活动,承担“非遗节”的日常基础工作。
6、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部
主要职责:负责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全市非遗资源、代表性项目的研究工作,编辑非遗保护工作刊物,整理出版书籍、声像资料等研究成果。
7、 展演工作部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中心(院)承担保护责任的木偶皮影艺术、曲艺、传统音乐等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展演组织策划、展演资料的建档,项目的宣传推广,对外文化交流等工作。
8、 木偶皮影剧团(木偶皮影艺术传习所)
主要职责:负责成都木偶戏、成都皮影戏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展演工作。收集整理档案及实物资料,复排传统精典代表性剧目,创作新节目,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参加各级各类专 业比赛和非遗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建立活态传承机制、培养传承人。
9、 曲艺团(曲艺传习所)
主要职责:负责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展演工作。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复排传统精典代表性曲目,创作新节目,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专业 比赛和非遗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建立活态传承机制、培养传承人。
10、 乐团(传统音乐传习所)
主要职责:负责成都古琴艺术(蜀派古琴)等传统音乐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研究、各展演工作。开展对成都传统音乐的挖掘、整理,创作符合时代需求的音乐作品,为社会提供公共 文化服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进传统音乐的传承和发 展,培养传承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中心(院)的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党务日常工作,计画生育工作,工会、青年、职代会组织工作等。
3、 财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目、资金管理,各类票据管理,工资核发,缴纳各类保险,编制财务预决算,填报财务报表,专项经费的申请、划拨、各类经济契约及财务资料的管理存档等。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非遗资源资料库的建立和管理。指导项目保护计画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传承人管理体系,项目传承体系。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部
主要职责:负责非遗保护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全市开展非遗资源、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各类展示、展演、对外交流、宣传传播等活动,承担“非遗节”的日常基础工作。
6、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部
主要职责:负责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全市非遗资源、代表性项目的研究工作,编辑非遗保护工作刊物,整理出版书籍、声像资料等研究成果。
7、 展演工作部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中心(院)承担保护责任的木偶皮影艺术、曲艺、传统音乐等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展演组织策划、展演资料的建档,项目的宣传推广,对外文化交流等工作。
8、 木偶皮影剧团(木偶皮影艺术传习所)
主要职责:负责成都木偶戏、成都皮影戏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展演工作。收集整理档案及实物资料,复排传统精典代表性剧目,创作新节目,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参加各级各类专 业比赛和非遗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建立活态传承机制、培养传承人。
9、 曲艺团(曲艺传习所)
主要职责:负责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展演工作。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复排传统精典代表性曲目,创作新节目,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专业 比赛和非遗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建立活态传承机制、培养传承人。
10、 乐团(传统音乐传习所)
主要职责:负责成都古琴艺术(蜀派古琴)等传统音乐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研究、各展演工作。开展对成都传统音乐的挖掘、整理,创作符合时代需求的音乐作品,为社会提供公共 文化服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进传统音乐的传承和发 展,培养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