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许发〔2009〕37号),设立许昌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许昌市交通局
- 类别:政府部门
- 职责:交通运输管理
- 局长:朱发业
职责调整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征稽职责。
(四)增加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的职责。
许昌市交通局
(五)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最佳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六)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运输,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和地方铁路建设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规定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规定和标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规定和运营规範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管理、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渡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许可权审核市规划内及年度计画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规费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局长、党委副书记朱发业
主持交通运输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程德胜
协助殷海松同志工作,分管质监站。
党委副书记杨钧安
主持公路局全面工作,分管交通治安大队、治超办。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国林
分管交通战备、路政管理、地方海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交通战备办公室、路政处、地方海事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焦海涛
分管审计、招商引资、政务公开和机关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建设管理科。协助常岱军同志分管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徐跃红
分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输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及运输企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安全监督科、运管处、万里运输公司、安远公司。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占彪
分管纪检监察、信访稳定、治理公路“三乱”、最佳化发展环境、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分管农村公路管理处、监察室。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欣
分管城市公共运输、计程车行业管理、“四城”同创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综合运输管理科。
助理调研员宋振宇
协助徐跃红同志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直属单位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单位10个,分别是:许昌市公路管理局、许昌市路政管理处、许昌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许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许昌市交通局交通工程定额质量监督站、许昌市地方海事局、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安远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许昌扬子巴士有限公司、许昌东方公交客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