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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

2019-05-03 23:26:40 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一般指本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準化工作的主管机构,正式成立于2001年10月。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
  • 外文名: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中文简称:中国国家标準委、国家标準委
  • 英文简称:SAC
  •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

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準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準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準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準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準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準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準(含国家标準样品)的制定、修订计画。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準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準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发布。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準的经费和标準研究、标準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準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準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準化工作;负责行业标準和地方标準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準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準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準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準化国际合作协定,审批和组织实施标準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準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準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準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準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协定)执行中有关标準的通报和谘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定

(一)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政策法规部);
(二)综合业务管理部;
(三)国际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四)农业食品标準部;
(五)工业标準一部;
(六)工业标準二部;
(七)服务业标準部(地方标準化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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