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从1979年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成立时间:1979年
- 性质: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 职责: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
机构构成
专门委员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预算委员会
法制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
民族宗教委员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外事侨务委员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
办事工作机构
办公厅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
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
预算工作委员会
信访办
研究室
主要领导
主任:
副主任:黄新初、陈文华、刘捷、叶壮、刘作明、包惠、侯晓春
秘书长:焦伟侠
常委会委员
(72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 华 王 永 王万锟 王亚非
王学定 王荣木 车茂娟 毛 熠
毛大付 邓光志 邓良基 田万国
冯 远 达久木甲 尧德中 吕 华
朱天民 朱华忠 朱新华 刘 云
刘十庆 刘达贵 刘光辉 刘会英
孙 云 阳运逵 苏远东 李 康
李天斌 李占文 李发强 李伊林
杨武云 杨明洪 杨晓明 肖 萍
何 清 余 仪 谷运龙 张燕云
陆振华 陈 文 陈 彬 陈云川
陈陆文 陈贵林 房 方 赵德武
钟剑麟 侯志明 胥 纯 胥 健
袁险峰 贾 卿 徐建群 高增安
唐川平 陶生元 黄正富 黄昌明
曹建国 梁 勇 梁伟华 蒋天宝
释永寿 赖淑芳 雷洪金 廖仲宾
谭 豹 谭书敏 樊建川 魏文通
机构介绍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从1979年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85人,实有83人。现有主任1人,副主任7人,秘书长1人,委员74人。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採用电子表决方式过半数赞成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