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决, jiǎojué,[put to death by hanging]绞刑处死,古代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
绞刑分为“吊死”和“勒死”两种。“吊死”,是指以将人的颈部吊在半空,以其自身的重力,拉紧颈部绳索,从而引起死亡;“勒死”则是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窒息而死。
绞刑一般是指执行死刑。又称问吊、首吊、缳首死刑等。粤语、闽南语称弔头或者吊颈。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绞决
- 外文名:put to death by hanging
- 别称:问吊、首吊、缳首死刑等
- 适用领域範围:死刑
方法和原理
一般而言,把受刑者吊在树上或樑上是最简单的方法。这种方法亦称为上吊。执行时通常将犯人双手反绑,站在活门上(韩国的绞刑是坐在活门上执行的),黑布蒙头(在日本的绞刑多数是用白布条蒙眼,而昔日英国则用白色的头套),然后在颈子繫上绞刑绳。当执行者拉开活门,犯人就会颈椎折断致死。
亦有像拔河那样的缢杀方法,即两组人员在两旁拉扯绳索,勒死在中间的人。
绞刑分类
- 颈部大动脉受压迫以至于血管闭塞,导致脑部缺氧死亡(绝大多数)
- 颈椎折断导致中枢神经破坏(高处下坠,只有在问吊中发生)甚至头部掉落
- 一般吊绳圈套人的脖子后颈处上方会有一段螺状绳结,当受刑人落下时,勒紧的脖子使得后脑自然向后仰,和该绳结因落下作用力牵引反弹,绳结力道足以将后仰的人颈椎折断,达到快速致死作用
- 气管闭塞导致窒息(虽然大多数人以为这是死亡的主因,但实际上极少发生这种情况)
- 因颈部神经受压而引起的心脏骤停
行刑时所用绳索的长度亦需经过充分计算,在早先多个失败案例的背景下,英国政府制定官方绞刑公式表,用以科学计算体重和绳索间的关係。虽然英国已经废除死刑,但在包括新加坡在内的未废除死刑的大英国协国家仍以此表为标準计算绳索长度。
吊起
即使在这种最不可能造成瞬间死亡的方式中,大部分犯人都不会挣扎很久,因为勒紧的绞绳阻塞了动脉向脑供血。
短距坠落
与吊起类似,方法是让犯人站在梯子,马背,马车等物上,然后撤去脚下物体令其死亡。如纳粹德国战犯卡尔·赫曼·法兰克(Karl Hermann Frank)在1946年于布拉格被如此处刑。
长距坠落
长距坠落(long drop)可说是最人道的绞刑执行方式,也是最常用的绞刑方法。绞绳可视死刑犯身高体重不同决定其长度,做最适当的调整,通常介于1.5到2.7米之间。刽子手将绞绳套住死刑犯的脖子,然后打开地上的活门,使得死刑犯由高处坠落,因而拧断颈椎,瞬间失去知觉,并在几分钟内造成脑死。 例如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海珊便是被此方法处死的。新加坡、伊拉克、马来西亚、以及日本等国家就是使用这种方式行刑,而许多欧美及大英国协国家及地区也曾用此方法处决犯人,如英国、加拿大及香港等。这种方式可能会把头拉掉,如1962年绞决Arthur Lucas, 加拿大最后两个被绞决者之一时就发生了。
标準坠落
由爱尔兰人Samuel Haughton提倡,从1866年开始在英国採用并传播开来的方法,使用1.2-1.8米长的绳子,被认为是一种人道的方法。一些纳粹德国战犯如里宾特洛甫就是这样被绞决的,1946年10月28日LIFEMAGAZINE报导说“活板一打开,随着一声介于脆响和闷响间的声音,他消失了,绳子颤了一下然后就拉得笔直”。
缳首死刑
缳首架
缳首死刑(Garotting)最初用于西班牙,利用螺旋技术,将受刑人的颈部勒住,然后窒息而死。当犯人会坐上缳首架,刽子手会将缳首架上绳子套住受刑人的脖子,而绞绳后方绑着一支短棍。这时,随着刽子手转动把柄,绞绳便会将死刑犯的颈部紧紧套住,然后痛苦的窒息致死。但随着科技进步,1852年西班牙发明较新型的缳首死刑,将缳首架机械化,这样能帮刽子手省力,也希望能减少受刑人的痛苦。新的执行方法将原本的绞绳取代为螺丝钉,至于固定死刑犯的头部,改用铁缳加以固定。当刽子手转动短柄,螺丝钉会从颈部后方钻进脊椎内,然后切断颈椎。但这样的方法并不一定能减少受刑人痛苦,因为螺丝钉不一定会钻进脊椎内。
历史上的绞决
世界各国均曾以绞刑处决犯人。在欧洲,多数情况下,受绞刑的都是平民或是重大刑案犯人(古时贵族多用砍头,后多用行刑队枪毙),使用绞刑被当作是侮辱的象徵。因此,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犯许多以绞刑处死,而不是用军人使用的枪决方式。
与西方相反,在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是较高等的死刑。王、公贵族或三公宰辅等高官,为了保留尸体的完整性,通常会请求皇帝“自缢赐死”或“绞刑处死”,而不是可能导致身首异处的斩首,如马嵬驿之变的杨贵妃就是被赐自缢。因为在中国,身首异处是不荣耀的象徵。
英国曾以问吊作为其车裂刑的第一步,而犯人不会在此阶段中死去。
世界上仍以绞刑处决死囚的主要国家为日本、伊朗、埃及与保留死刑的大英国协国家。
- 晋恭太子申生(前656年,骊姬之乱,被赐死)
- 吕布 (199年被曹操处刑)
- 司马颖 (306年被缢死)
- 苻坚 (385年被姚苌派人缢死在新平佛寺)
- 隋炀帝 (618年被缢杀)
- 长孙无忌 (与武则天斗争失败,659年先被流放黔州,不久又被下诏赐死,自缢身亡)
- 杨贵妃 (756年应军人要求,唐玄宗伤心赐死)
- 鱼朝恩 (770年唐代宗与元载合谋,以寒食赐宴为名,邀鱼朝恩至禁中,随即下令埋伏起来的壮汉将其缢杀,对外诈称鱼朝恩畏罪自缢)
- 元载 (777年被唐代宗下诏赐死,自缢于万年县狱中)
- 颜真卿 (784年李希烈叛乱,宰相卢杞“衔恨”唆使唐德宗使真卿往劝谕。真卿为希烈所留,守节不屈。李希烈称帝后将颜真卿缢杀。)
- 梁师成 (1126年被贬为彰化军节度副使,在赴任途中被随行官吏缢杀,上表说其“暴死”)
- 岳飞 (1142年除夕夜于杭州“风波亭”内被双狱卒持白棱巾处刑)
- 弘光帝 (1645年被清军用弓弦缢杀,一说被斩于菜市口)
- 永曆帝 (1661年被吴三桂于昆明缢杀)
- 苏克萨哈(终鳌拜诬陷苏克萨哈“背负先帝”,“别怀异心”,以24项罪名逼令康熙帝将其处死。康熙不同意,认为“核议未当,不许所请”,鳌拜竟要胁康熙执行,最后苏克萨哈在1667年被处绞刑。)
- 陈名夏 (因反对全面推行剃髮易服而被论斩,顺治帝特旨开恩,改成绞刑)
- 年羹尧 (因恃功自傲、威胁皇权而被雍正帝贬为杭州将军,降闲散章京,旋以九十二大罪勒令自缢。)
- 和珅 (1799年因贪污巨款,被清仁宗嘉庆赐死)
- 安重根 (朝鲜民族英雄,因刺杀前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1910年3月26日于旅顺监狱被处决)
- 余清芳(1915年西来庵事件抗日失败,1915年处刑)
- 幸德秋水(日本着名思想家,无政府主义者、无神论者,因大逆事件而于1911年1月24日被处以绞刑)
- 山下奉文(二战时日本陆军大将,1946年受刑)
- 东条英机 (二战时日本首相、大将,1948年受刑。在二战失败之时曾用手枪自杀,但未遂。后被处以绞刑。)
- 板垣征四郎(二战时日本陆军大将,1948年受刑)
- 武藤章 (二战时日本陆军中将,1948年受刑)
- 洪述祖(刺杀宋教仁案的直接策划者之一,于1919年处以绞刑)
- 三狼(即李渭、倪秉坚、马广灿三人,1962年因谋杀及绑架罪名被处决)
- 阿道夫·艾希曼 (二战时纳粹德国高官,1962年处刑)
- 阿尔弗雷德·约德尔(二战时纳粹德国将军,1946年10月16日在纽伦堡大审因战犯罪处死。6年后被宣判无罪。)
- 威廉·凯特尔(二战时纳粹德国将军,1946年10月16日在纽伦堡大审被判“重大战犯”有罪,因此被盟军执行绞首极刑。)
- 鲁道夫·胡斯(奥斯维辛集中营首任司令官,1947年4月16日绞刑处决)
- 阿瑟·利布兴切尔(奥斯维辛集中营第二任司令官,1948年1月28日绞刑处决)
- 约翰·布斯(刺杀林肯总统的执行者,1865年7月7日绞刑处决)
- 玛丽·苏拉特(刺杀林肯总统的策划者之一,1865年7月7日绞刑处决)
- 查尔斯·吉托(刺杀加菲尔德总统的兇手,1882年被绞死)
- 宅间守(因杀人和伤害他人身体于2004年9月14日处死)
- 阮祥云(因偷运396克毒品海洛因于2005年12月2日处死)
- 萨达姆·海珊 (伊拉克前总统,2006年12月30日处死)
- “化学阿里”(伊拉克萨达姆政权领导人,2010年1月25日处决)
- 拉马丹(伊拉克前副总统,2007年3月19日处决)
- 宫崎勤(因伤害他人身体和杀人于2008年6月17日处死)
- 宇都宫珠宝店放火杀人事件的犯人筱泽一男(因抢劫杀人于2010年7月28日处死)
- 下关无差别杀人事件的犯人上部康明(因杀人于2012年3月29日处死)
- 三岛女子短大生烧杀事件的犯人服部纯也(因杀人于2012年8月3日处死)
- 福岛恶魔除灵杀人事件的犯人江藤幸子(因杀人于2012年9月27日处死)
- 土浦连续杀伤事件的犯人金川真大(因杀人于2013年2月21日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