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正文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2018-02-15 13:00:17 百科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即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从1979年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85人,实有80人。现有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副主任兼),委员73人。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採用电子表决方式过半数赞成通过。

常委会领导

主任:
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黄新初
副主任:陈文华、刘捷、叶壮、刘作明、包惠、侯晓春
秘书长:焦伟侠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