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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

2018-07-05 13:41:32 百科
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

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

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是指经四川省教育厅评审认定并授牌(一级)的普通高中,经评审认定合格的“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其原行政隶属关係、管理主体不变,享受原有相关政策。

截至2018年8月31日,四川省教育厅总计批准97所“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

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评定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四川省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规範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大力推动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发挥示範性普通高中在规範办学行为、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中的示範引领作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
  • 评定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 评选对象:四川省普通高中
  • 性质:省级示範普通高中
  • 数量:97所
  • 开始时间:2013年12月23日
  • 步骤:申报、创建、初审、验收、批准

历史沿变

1995年7月3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台了《国家教委关于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示範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知》(教基〔1995〕17号),决定在2000年以前分期分批建设并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国家级示範性普通高级中学(俗称“国重”),以推动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提高带动中国教育水平。
国家教育委员会当时对“国重”有一定要求,比如教师素质与办学条件好,社会和高等院校对学生的评价好,有较长的办学历史,有较高声誉等。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学校先自评申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评估,符合《标準》的,再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报国家教育委员会,经评估验收后正式公布。与管理办法同时出台的还有《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细则从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办学效益等几个大的方面对学校进行衡量。
1999年,四川省科学城第一中学(隶属四川省科学城教育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四川省教育委员会评审认定并授牌——“四川省国家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第一所“四川省国家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出炉。
2000年,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四川省绵阳中学、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陆续步入“四川省国家级示範性普通高中”行列。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四川省建有各级示範校374所,在校生100.24万,占高中在校生总数的72%,其中,60所普通高中达到“四川省国家级示範性普通高中”标準。
2012年9月18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将高到低分为一、二、三这三个等级。之前的“国重”和“省重”将接受覆核,过关者将被命名为“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和“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
2013年12月23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批准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等65所学校为“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四川大学附属中学等122所学校为“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通知》。
2015年5月29日 ,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可跨市(州)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名单的通知》,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等53所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四川大学附属中学等8所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成都市第三中学等3所经有关方面批准的一般普通高中学校2015年可跨市(州)招生。
2015年8月3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年1月5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聘任左华荣等139位同志为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6年9月2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批准成都市华阳中学等17所学校为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成都市树德协进中学等16所学校为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通知》,自此,民办学校纳入评级管理範畴。四川省教育厅委託各市(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学校情况,评审认定“市(州)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四川省形成一般高中、“市(州)级”、“省二级”、“省一级”的普通高中等级序列。
2017年12月22日,四川省教育厅正式签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批准德阳外国语学校为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通知》(川教函〔2017〕842号),正式批准德阳外国语学校为“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
2018年5月9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批准成都市玉林中学等14所学校为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等20所学校为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通知》。至此,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达到97所。

基本条件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思想端正;坚持依法治校,模範执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发展水平较高,办学条件较好,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较高;社会评价好,在省内外有较高声誉,充分发挥实验先行、示範引领、帮扶薄弱作用。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应当在深化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活运行机制、丰富办学模式、改进综合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坚决反对片面追求升学率,充分发挥示範引领作用。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应当达到《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要求。申报评审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学校应是“四川省阳光体育示範学校”。

验收程式

四川省教育厅成立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委员会,负责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工作。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申报、评审、认定按以下程式进行:
学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向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市(州)初评认为达到《细则》定级标準的,由市(州)正式向省教育厅申报。一般普通高中可以申报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申报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学校,应是被认定为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满3年的学校。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採取听(听课、听汇报)、看(查看资料、看场地设备等)、访(访问师生、家长和周围民众)、议(讨论、合议)等方式对申报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学校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意见,报省教育厅审核。经审核,达到《细则》定级标準的,由四川省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或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
四川省教育厅成立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创建指导和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省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省督学、省教育专家谘询团成员、普通高中校长等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专家组由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临时随机抽取产生。评审工作要规範操作,严肃纪律,确保客观公正。专家库由四川省一级、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管理人员、省督学、省教育专家谘询团成员、技术装备管理专家、教育科研专家、一线优秀教师组成。专家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长期从事高中教育教学管理或研究,熟悉高中学校管理规律,了解高中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具有中学高级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专家组组长由评审委员会在任务明确后临时聘任。评审专家不得参与本市(州)申报学校的评审工作。第九条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的申报、评审、认定按以下程式进行:学校自评申报。依据《细则》的要求,学校逐一对照严格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申报材料(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汇报、自查报告、申报信息表、特色建设专项材料),由县(市、 区)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申报一级示範性学校的,须是具有二级示範性学校资格且时间满3年的学校。市(州)初查覆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材料,组织市级初查覆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细则》的要求,组织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到学校现场查证和覆核,形成市(州)初查覆核意见(含各项指标得分),和学校申报材料一併报省教育厅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初审。评审委员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委託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第三方机构按照《细则》的评分项目和标準对每所学校进行评分,提出是否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的意见。评审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第三方机构评审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投票确定组织现场评审的学校。专家组现场评审。在第三方机构初审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採取听(听课、听汇报)、看(查看资料、看场地设备等)、访(访问师生、家长和周围民众,开展民众和社会满意度测评)、议(讨论、合议)等方式对申报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学校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报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审核和省教育厅确认。评审委员会综合第三方机构对学校申报材料初审情况和专家组现场评审情况,提出达到《细则》相应定级标準的学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教育厅核准并发文授牌确认。凡评审委员会评审未达到省一级或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学校,次年不能再次申报。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实行总量控制。到2020年,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原则上控制在高中学校总数的一定比例内。省教育厅综合考虑各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基础教育总体发展情况、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水平等因素,以市(州)为单位合理确定省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名额,指导各地和学校创建工作。

监督机制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实行动态管理。各省级示範性普通高中每两年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向教育厅提交自查报告。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委员会委託第三方机构对各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审查评估。评审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第三方机构的审查评估结果报告。经评估,凡符合《细则》相应定级标準的学校,继续保持原等级;凡不符合《细则》相应定级标準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原定级标準的,由省教育厅给予降级或撤销相应称号处理。
四川省一级、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具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降级或撤销原有相应称号等处理。被降级或撤销称号的学校,自降级或撤销称号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或晋级为上一等级示範性普通高中。(一)素质教育推进不力,办学特色不够鲜明,办学质量明显下降的;(二)学校严重违反国家和我省教育惠民政策以及补课、收费、招生等规範办学行为有关规定的;(三)校长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的;(四)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发生罢课、严重侵犯学生利益、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等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学校制度不健全或内部管理不力,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或稳定责任事故的;(六)财务管理混乱,发生严重违纪或违法案件的;(七)民办学校未完成财产、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的,或举办者侵占、挪用、抽逃办学资金资产的;(八)有其他违反党纪政纪和教育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或全省通报的行为。

基本要求

为加强和改进示範性普通高中的管理,推动四川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四川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是指经四川省教育厅评审认定并授牌的普通高中。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按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
经评审认定合格的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其原隶属关係、管理主体不变,执行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建设与管理,要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利于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投入,有利于调动民间资本举办普通高中的积极性。

评估细则

申报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学校启动创建工作,经市(州)初审,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专家组深入学校进行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随堂听课、座谈调查、个别访谈、交换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办学效益、办学特色等各方面进行了认真、深入、细緻、全面的现场评估。专家组根据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现场评审。最后由省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
细则从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办学效益等几个大的方面对学校进行衡量。四川省一级和省二级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比如,对省一级的要求是“有一批省级以上骨干教师;部分学科有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知名教师”,而二级则是“有省级骨干教师,有一批市(州)级骨干教师;部分学科有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知名教师”。在办学效益上的要求也不同一级要求学生、家长、高校对学校的认可度超过85%,二级则只要求超过80%。
说明:评审细则的满分为500分。接受评审学校的实际得分达到满分的90%以上,且各一级指标实际得分达到该项满分的85%以上,为该等级评审合格。
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级评估细化要素评分标準
A1队伍建设(80分)
B1领导班子(55分)
C1办学方向(15分)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关注全体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学校德智体美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做得好的给10—15分,一般的给5—9分,差的给0 分。
C2办学理念(5分)
有独特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学校工作不断创新,得到普遍关注和认可;体现了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依法治校、规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取得明显成效。
获得相应认可的给4—5 分,一般的给1—3分,差的给0分。
C3发展规划(5分)
制定了符合学校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做得好的给3—4分,一般的给1—2分,差的给0分。
C4班子配备(10分)
领导班子成员均符合高中教师任职资格。班子成员结构合理,学历达到本科以上,职称达到中级以上,信息技术水平达标,全部参加了校长岗位培训。
班子成员有1人的1个项目没有达标的,扣1分,扣完为止。
C5班子管理(10分)
学校校长综合素质较高,班子成员政治素养高、清正廉洁,有扎实的学校管理知识,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工作运转高效。班子成员坚持学科任课,并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教学工作。校长及班子成员每学期平均听课不少于 30 节。
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 5—7分,差的给0分。
C6班子评价(10分)
领导班子在师生中威信高,教职工对班子的满意度超过90%。二级:领导班子在师生中威信较高,教职工对班子的满意度超过80%。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教职工满意度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给0分。
B2教职工队伍(45分)
C7教职工配备(15分)
师生比例达到省定标準,专任教师及其它教辅人员按规定配备,30%以上教师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进修班毕(结)业。
做得好的给10—15分,一般的给5—9分,教职工配备严重不达标的给0分。
C8骨干教师培养(10分)
有一批省级骨干教师;部分学科有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知名教师。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分。
C9教师专业化发展(20分)
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建设,学校有教师队伍培养建设规划,有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和激励机制,全体教师有专业化发展计画和研修记录,并取得明显成效。50%以上教师能够兼教一门以上选修课程;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奖。
做得好的给12—20分,较好的给的给6—11分,一般的给3—5分,差的给0分。
A2办学条件(110分)
B3经费投入及管理(15分)
C10经费来源(6分)
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等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学校经费来源稳定;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设施添置等专项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民办学校举办者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切实增加经费投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做得好的给5-6分,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C11经费增长(5分)
学校教育经费、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学校的预算外资金能及时足额返还学校使用;学校无新增债务且逐年化解债务。
做得好的给4-5分,一般的给2-3分,差的给0分。
C12 财务管理(4 分)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设定会计帐簿。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合法有效。民办学校近三年已委託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且年检合格。学校每年均应将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 5%以上用于教育科研、教师学习和培训提高。
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B4校园环境及教学用房(50分)
C13校园布局(8分)
校园规划布局合理,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运动区区分明确,功能齐全,设施齐备,整洁优美,生均绿地面积1平方米以上。
达到要求的给8分,基本达到要求的给5—7分,有差距的给3—4分,差距大的给0分。
C14办学规模(8 分)
学校办学规模适度,高中班班数在24个班以上,新设立的普通高中班数原则上不超过54个班(3000人)。严格控制班额,每个班班额不超过56人。
达到要求的给8分,每少一个班扣1分,扣完为止,班额每超过5人扣2分,扣完为止。
C15生均面积(8 分)
学校占地面积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城市生均不低于20平方米,农村生均不低于2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城市生均不低于8 平方米,农村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体育场地面积,城市生均不低于6平方米,农村生均不低于8平方米。
达到要求的给8分,基本达到要求的给5—7分,有差距的给3—4分,差距大的给0分。
C16教室、专用教室(20分)
教室和专用功能教室能充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实验教学功能用房间数、使用面积达到《四川省中国小教育技术装备标準》(川教﹝2011﹞61 号,下同)要求。
达到要求的给 8 分,未达到要求的,各类功能教室少一间扣2分,其使用面积每低10%扣1分(不足10%不扣);其它各类教学辅助用房少一间扣1分,其使用面积每低10%扣 0.5分(不足 10%不扣),扣完为止。
C17师生生活用房(8 分)
合理解决学校教师周转房,学生食堂、宿舍等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标準和要求。
达到要求的给8分,基本达到要求的给5-7 分,差距大的给0分。
C18 文化设施(10 分)
校园文化建设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学校工作,各种文化设施的教育性、知识性、艺术性强,能彰显学校的办学理念,有体现学校底蕴和特色的文化环境。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分。
B5教学设备设施(49分)
C19实验室装备(10分)
高中理化生及通用技术实验仪器设备按照《四川省中国小教育技术装备标準》、《四川省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要求配齐配足,分组活动满足每组人数不多于 2 人,全部功能教室配有网路多媒体,按规定配齐专职实验教师。
达到要求的给10分,未达到要求的,各学科仪器设备的品种和数量,每少3%扣2分(不足3%酌情扣分),扣完为止,其它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C20图书配备(8分)
生均藏书量和报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电子图书、期刊、工具书种类、数量达到《四川省中国小教育技术装备标準》要求,纸质图书学生生均拥有量达到 50册,馆藏图书结构合理,複本量不超过《四川省中国小教育技术装备标準》要求,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準的1%。
达到要求的给8分,生均藏书每少2册扣1分,报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电子图书、期刊、工具书种类每少5%扣 1 分(不足5%不扣分);图书结构不合理、藏书複本量超标、每年新增图书比例未达标各扣1分,扣完为止。
C21教育信息化(8分)
信息技术设备达到《四川省中国小教育技术装备标準》要求。宽频接入和网路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建设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档案要求。学校信息化管理广泛普及,实现学生、教师、仪器设备及图书、教学等方面的管理信息化,学校网站、公共教学资源库、各学科教师课件库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平台能满足课程教学套用的需要,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共享程度高,运用情况好。
达到要求的给8分,基本达到要求的给5-7分,差距很大的给 0分。
C22艺体卫装备(10分)
学校体育场馆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原则上有标準的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运动场;体育、音乐、美术、卫生仪器设备按照《四川省中国小教育技术装备标準》和《四川省中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动技术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要求配齐配足。全部功能教室配有网路多媒体,按规定配齐体卫艺管理人员。
达到要求的给9分,未达到要求的,各学科仪器设备的品种和数量,每少3%扣2 分(不足 3%酌情扣分),扣完为止,其它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A3学校管理(190分)
B6管理体制(35分)
C23民主管理(7 分)
学校现代管理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制定有学校章程,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学校管理民主,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做得好的给5—7分,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C24制度建设(5分)
积极进行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充分体现教育改革要求。
做得好给5分,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C25办学行为(15分)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範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
做得好给10-15分,一般的给5-9分,节假日违规补课收费、违规办补习班的给0分。
C26使用国语和
规範汉字(4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大力推广和规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校重视师生语言文字套用能力培养;积极开展“推普周”活动;所有教师取得所任学科相应的国语等级证书,国语应作为基本教育教学用语。
做得好的给4分,一般的给2-3分,差的给0分。
C27激励机制(4 分)
学校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制度为师生普遍认可,工作运转高效。
做得好的给4分,一般的给 2-3分,差的给0分。
B7教学工作(60分)
C28 教学常规(15
分)
教学常规工作规範化、制度化,教学管理制度适应新课程要求;教学常规管理落实;各类教学管理、考核资料齐全。
做得好的给10—15分,一般的给5—9分,差的给0分。违规购置教辅资料,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重的给0分。
C29课程开发(20分)
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準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必修课程和必选课程,学校至少有60%的学生跨班级选修;学校应开设丰富的自主选修课程,至少有15门以上开设稳定、效果较好的校本课程。
做得好的给15—20分,一般的给10—14分,差的给0分。必修课程和选修Ⅰ课程未开齐、开足的给0分。
C30课程开设(15分)
课堂教学目标明确;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师生课内互动性强,鼓励学生开展自主探索、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和实践操作等活动;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的整合较好,课堂教学效率高。
做得好的给10-15分,一般的给5-9分。随意增加课时,教学满堂灌现象普遍的给0分。
C31实验实践教学(10 分)
按照《四川省中国小教学实验目录(试行)》要求,学校教师演
示、学生分组课内必做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并开好课外实验。图书馆(室)全开架借阅,建立校园、班级图书角等方便学生阅读,开展丰富多样的读书活动。实验教学及综合实践活动丰富,开放各类功能教室和活动场地,活动开展实现制度化。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分。
B8德育工作(30分)
C32工作机制(10
分)
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德育工作机构健全。共青团活动丰富多彩,班主任、校外辅导员等队伍责任落实。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分。
C33学科教育(10
分)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德育活动丰富多彩,有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和学校各项活动中的具体要求和检查评价办法。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谘询指导活动和心理专题讲座,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大力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教育,实现校内校外教育的统一。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分。
C34工作网路(10分)
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德育工作网路;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创新家校共育形式,丰富家校互动内容。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分。
B9艺体卫管理(27分)
C35艺术教育(10分)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按新课程标準开齐开
足上好艺术课,把艺术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建立多种课外艺术活动兴趣小组,组建多个学生艺术社团并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每年能举办一届形式多样、学生广泛参与的校园艺术节,艺术教育成绩突出,有一批艺术才能突出的学生。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 5—7分。未按要求开课的 扣4-5分,艺术活动开展不好的扣 3-4分。
C36体育教育(15分)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开齐开足体育课时,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每天组织不少于 30 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 1 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準》测试;配齐配强体育教师,春秋两季定期举办全校性综合运动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準》合格率不低于 95%。
做得好的给10-15分,一般的给5—9分。体质健康标準合格率每低5%扣1分。没举办运动会扣1分。体育课程未开齐开足的或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未落实的给0分。
C37卫生与健康工作(10分)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準》,卫生工作制度健全,建立并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健康教育,切实抓好毒品预防、爱滋病预防、结核病预防等专题教育;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做好传染病防控、食品饮水安全、近视眼防控工作。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给0分。
B10后勤管理(7分)
C38后勤服务(7分)
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后勤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落实;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的管理师生满意度达到 85%以上。民办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定会计帐簿。近三年已委託会计师事务所成审计工作。
做得好的给7分,一般的3-6分,差的给0分。
B11
C39安全保障(8分)
安全工作机构健全,“三防”建设符合要求,制度完备,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实行党政同责,教职工实行一岗双责,安全教育规範化、常态化,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避险演练;无明显、重大安全隐患,无安全、稳定责任事故。
做得好的给7—8分,一般的5—6分,没有开展安全避险演练的给0分。
B11校本研训工作(25分)
C40校本科研(8分)
教育科研有完善的规划,设有科研管理专门机构,有省级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立项教育科研课题;有40%以上的教师参与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做得好的给7—8分,一般的给4—6分,差的给0分。
C41校本培训(8分)
形成了完善的校本培训机制,并在青年教师快速成才和中老年教师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显着作用;省市(州)骨干教师、知名教师在校本培训中辐射效益显着;各学科每月有2次及以上的全校性教研活动,每学年组织骨干教师围绕本校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大主题开展培训,并有所突破。
做得好的给7—8分,一般的给4—6分,差的给0分。
C42 学术交流(4分)
积极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近3年来,每年有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做专题讲座,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
做得好的给4分,一般的给1—3分,差的给0分。
C43成果推广(5分)
40%以上的教师撰写的论文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或在各级论文、成果评选中获奖;涌现一批教改先进教师和一批典型经验;多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国、全省或全市(州)範围内开展教学研究成果推广活动,并得到高度认可。
做得好的给4—5分,一般的给1—3分,差的给0分。
A4办学效益(120分)
B13学生髮展(45分)
C44能力培养(10分)
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合作学习、探索实践、创新发展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终生髮展奠定良好基础。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分。
C45综合素质(10分)
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具体实施方案,综合素质评价严格规範;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製度,準确、全面、真实地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引导学生养成自我反思的习惯,学会正确评价自己,提高自我认识的能力;恰当运用评价结果,促进学生不断发展。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 分。
C46学业水平(15分)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优秀率高,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高,升学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做得好的给10-15分,较好的给5-9分,一般的给1-4 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优秀率达到全省同类学校平均水平不扣分,没达到扣分。
C47学生获奖(10分)
学生特长发展较好,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体育艺术、文艺创作等方面参加省级以上的竞赛、比赛、成果展示中成绩突出。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 分。
B14 办学特色(35 分)
C48特色建设规划
(15 )
在深化课程设定、改革办学体制、建立评价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立德树人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明确的特色项目建设规划和目标,有年度或阶段性推进计画,有具体推进措施办法,特色工作扎实,师生参与面广,形成了稳定的特色项目,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
做得好的给10—15分,较好的给5—9分,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C49特色彰显(15
分)
经过较长时间实践,学校形成了鲜明、稳定的办学特色,自成体系,社会反响好。
做得好的给10—15分,较好的给5—9分,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C50学生社团(5
分)
建有多种学生社团,科技创新、艺体等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育人文化氛围浓厚。
做得好的给4—5分,一般的给1—3分,差的给0分。
B15辐射作用(20分)
C51示範作用(15
分)
学校是全省实施素质教育的典範,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的办学模式、管理模式、培养模式、办学特色等成功经验被学习运用和推广,在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做得好的给8—10分,较好的给5—7分,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C52 帮扶薄弱(5 分)
学校长期坚持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学资源共享等方面定点帮扶薄弱学校1所以上,成效明显。
做得好的给4—5分,一般的给1—3分,差的给0分。
C53社会认可(5分)
学校形成了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学生、家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的评价很好,认可度超过85%。
认可度低于对应的指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社会评价

“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示範性普通高中”的评定对办学品质取得了突飞猛进发展的学校来说更加公平。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创建工作主要是在四川省基本“普九”后的“十五”期间进行的。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创建工作,对扩大高中教育规模和普及程度,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满足人民民众接受高中教育尤其是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此,应予以充分肯定。当然,在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创建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迴避的问题,如少数地区忽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超标準建设,高额欠债,给学校后续发展带来隐患,在社会上造成很大负面影响等。此外,各地争先创建示範性普通高中,也让老百姓对其质量产生质疑。

相关措施

加强对示範性普通高中的管理。现有示範高中建设将从硬体建设、规模扩张转到软实力的建设上来,着力提高质量、创建特色、加强管理、规範办学,充分发挥其在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方面的骨干示範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範示範性高中建设评估工作,调整评估指标和重点”要求,修订、完善示範性普通高中评估标準,强化反映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硬体建设指标。
改革招生办法。2007年3月22日,四川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教〔2007〕68号),规定省级以上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计画实行定向切块分配,其部分招生计画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每所国中,从2005年秋季入学高中新生开始并逐步扩大比例,达到50%。通过改革合理分配优质教育资源,缓解国中择校压力和升学过度竞争,引导国中生源合理分配。同时要求学校在招生时,必须严格执行“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政策。
充分发挥示範性普通高中示範、辐射作用。继续建立和完善示範性高中对其他高中的帮扶机制,派出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担任教师,建立和完善高中校际之间教育资源、设备设施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示範高中与一般高中之间校长、教师的轮岗、交流制度。
关于负债问题。普通高中教育属基础教育範畴,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但又不同于义务教育,不具有强制性和免费性。因此高中教育的办学经费应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机制。普通高中的负债也应按此原则,由政府承担大头,通过多种渠道逐步化解。要求各地和学校要对普通高中建设中贷款、负债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并清理结果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化解债务的措施。同时要求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自行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要努力兴办节约型普通高中。学校校园校舍建设和设备设施配置要坚持经济、实用、牢固、安全、环保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严禁铺张浪费。

高中名单

四川省一级示範性普通高中名单
(97所,截至2018年8月31日)
成都市(31所)
武侯区(2所):四川大学附属中学、四川省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锦江区(3所):四川师範大学附属中学、四川省成都市七中嘉祥外国语学校、四川省成都市盐道街中学
金牛区(4所):四川省成都市第二十中学校、四川省成都市第十八中学、四川省成都市第八中学、四川省成都市铁路中学校
成华区(2所):四川省成都市列五中学、四川省成都市华西中学
温江区(1所):四川省温江中学
新都区(1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第一中学
龙泉驿区(1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中学校
青白江区(1所):四川省成都市大弯中学
双流区(3所):四川省双流中学、四川省棠湖中学、四川省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
郫都区(1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第一中学
新津县(1所):四川省新津中学
金堂县(1所):四川省金堂中学
彭州市(1所):四川省彭州中学
都江堰市(1所):四川省都江堰中学
崇州市(1所):四川省崇州市崇庆中学
简阳市(1所):四川省简阳中学
高新区(2所):四川省成都市玉林中学、四川省成都市中和中学
天府新区(1所):四川省成都市华阳中学
成都市本级(3所):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
自贡市(4所)
荣县(1所):四川省荣县中学校
富顺县(1所):四川省富顺第二中学校
自贡市本级(2所):四川省自贡市第一中学校、四川省自贡市蜀光中学
攀枝花市(2所)
攀枝花市本级(2所):四川省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四川省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泸州市(4所)
泸县(1所):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
泸州市本级(3所):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四川省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四川省泸州市天立学校
德阳市(7所)
旌阳区(1所):四川省德阳中学
罗江区(1所):四川省罗江中学校
广汉市(1所):四川省广汉中学
什邡市(1所):四川省什邡中学
绵竹市(1所):四川省绵竹中学
德阳市本级(2所):四川省德阳市第五中学、四川省德阳外国语学校
绵阳市(8所)
涪城区(1所):绵阳东辰国际学校
安州区(1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中学
三台县(1所):四川省三台中学校
江油市(1所):四川省江油中学
科学城(1所):四川省科学城第一中学
绵阳市本级(3所):四川省绵阳中学、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
广元市(2所)
苍溪县(1所):四川省苍溪中学
广元市本级(1所):四川省广元中学
遂宁市(3所)
射洪县(1所):四川省射洪中学校
大英县(1所):四川省大英中学
遂宁市本级(1所):四川省遂宁中学校
内江市(3所)
威远县(1所):四川省威远中学校
隆昌市(1所):四川省隆昌市第一中学
内江市本级(1所):四川省内江市第六中学
乐山市(3所)
五通桥区(1所: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中学
峨眉山市(1所):四川省峨眉第二中学校
乐山市本级(1所):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
南充市(5所)
高坪区(1所):四川省南充市白塔中学
西充县(1所):四川省西充中学
阆中市(1所):四川省阆中中学校
南部县(1所):四川省南部中学
南充市本级(1所):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
宜宾市(4所)
南溪区(1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第一中学校
叙州区(1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第二中学校
宜宾市本级(2所):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广安市(4所)
广安区(2所):四川省广安中学、四川省广安第二中学校
邻水县(1所):四川省邻水中学
广安市本级(1所):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
达州市(6所)
达川区(1所):四川省达州中学
渠县(2所):四川省达州外国语学校、四川省渠县中学
大竹县(1所):四川省大竹中学
宣汉县(1所):四川省宣汉中学
达州市本级(1所):四川省达州市第一中学校
巴中市(2所)
南江县(1所):四川省南江中学
巴中市本级(1所):四川省巴中中学
眉山市(2所)
东坡区(1所):四川省眉山中学
仁寿县(1所):四川省仁寿县第一中学
资阳市(3所)
雁江区(1所):四川省资阳中学
安岳县(1所):四川省安岳中学
乐至县(1所):四川省乐至中学
雅安市(2所)
名山区(1所):四川省名山中学
雅安市本级(1所):四川省雅安中学
凉山彝族自治州(1所)
西昌市(1所):四川省西昌市第一中学
甘孜藏族自治州(1所)
甘孜藏族自治州本级(1所):四川省康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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