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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採购

2018-02-12 03:28:25 百科
单一来源採购

单一来源採购

单一来源採购也称直接採购,是指採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採购的方式。适用于达到了限购标準和公开招标数额标準,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製造、契约追加、原有採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採购等情况。该採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单一来源採购
  • 外文名:Single source procurement
  • 定义:唯一供应商处採购
  • 套用领域:专利
  • 方法:政府採购法

词条释义

通常是所购产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密谘询、属原形态或首次製造、契约追加、后续扩充等特殊的採购,我国在《政府採购法》(简称採购法)第31条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单一来源採购由于其自身採购方式的特殊性和必需性,被各国和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广泛採用。如:《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採购指南》(简称指南)在“招标以外的採购方式”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订契约方法即单一来源採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採购示範法》(简称示範法)第51条规定了单一来源採购,世界贸易组织《政府採购协定》(简称协定)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也与单一来源採购类似;欧盟《政府採购指令》(简称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式也是单一来源採购。

适用条件

由于单一来源採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契约,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採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採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採购方法的使用,国际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採用都是出于紧急採购的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客观性。下面将国际规则中规定採用单一来源採购的情势作一比较:

招标失败

在採用公开和限制程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契约条款未做重大改变。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协定》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採购标的来源单一
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紧急採购时效的需要
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使公开和限制程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且出现该紧急事件的情势也不归因于签约机构。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附加契约

如《指令》规定,就供应契约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供应品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但此类契约的期限不能超过三年;就工程契约而言,现存契约的完成需要未预料到的额外工程,该额外工程既不能同主契约分开(经济和技术原因)又非常必需,只要该额外工程仍由原承包商完成且价格不超过原契约的50%;就服务契约而言,实际上不能同主契约分离,且为主契约的完成所必需的、未曾预料到的额外服务,只要该额外服务的总价值不超过主契约价值的一半并且该额外契约仍然授予原服务提供者。《指南》、《协定》、《示範法》也都有类似规定。
5、研究、实验或开发契约
採购实体为谋求与供应商或承包商订立一项进行研究、实验、调查或开发工作的契约,但契约中包括的货物生产量足以使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可行性或足以收回研究开发费用者除外。《示範法》、《协定》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重複契约

需要增加购买、重複建设或反覆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且该原契约是通过竞争邀请程式授予且新契约授予同样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除《示範法》外,其他国际规则都有类似规定。

设计竞赛

如《协定》规定,与设计比赛获胜者签署契约的情况,只要该比赛是按照公开邀请所有资格合格者都参加的方式公开而有组织地进行,并且比赛是由独立的评判团判定。《指令》也有此规定。
另外,除了以上共同的适用条件之外,各类国际规则还有各自独特的适用条件。
《示範法》规定,在採购实体的採购涉及国防或国家安全、并断定单一来源採购为最适当的採购方法;或出于经济发展、就业、国内优惠等政策考虑情况下,也可适用单一来源採购。
《指南》规定,如果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商要求从某供应商採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那幺採购机构也可採用直接签定契约的採购方法。
《协定》规定,在商品市场上採购的产品或只有短时间内出现的条件极有利的採购,也可使用限制性招标方法。

基本要求

我国《政府採购法》第39条对单一来源採购方式的程式作了规定,即採取单一来源採购方式採购的,採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採购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採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採购。採取单一来源採购方式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

遵循的原则

採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坚持採购法第三条规定的“政府採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採购。单一来源採购是政府採购方式之一,儘管有其特殊性和缺乏竞争,但仍然要儘可能地遵循这些原则。

保证採购质量

政府採购的质量直接关係到政府机关履行行政事务的效果,因此,保证採购质量非常重要。虽然单一来源採购供货渠道单一但也要考虑採购产品的质量,否则实行单一来源政府採购本身就没有意义。

价格合理

单一来源採购虽然缺乏竞争性,但也要按照物有所值原则与供应商进行协商,本着互利原则,合理确定价格。

程式流程

(1)採购预算与申请:採购人编制採购预算,填写採购申请表并提出採用单一来源採购方式的理由,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管理部门。其中,属于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採购的,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的,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论证并公示,公示情况一併报财政部门。
(2)採购审批: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採购项目及相关规定确定单一来源採购这一採购方式,并确定採购途径——是委託採购还是自行採购。
(3)代理机构的选定:程式与公开招标的相同。
(4)组建协商小组:由代理机构协助组建协商小组。
(5)协商、编写协商情况记录:採购小组与供应商协商。由于单一来源採购缺乏竞争性,在协商中应确保质量的稳定性、价格的合理性、售后服务的可靠性。由于经过了技术论证,因而,价格是协商的焦点问题,协商小组应通过协商帮助採购人获得合理的成交价并保证採购项目质量。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协商小组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协商小组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6)签发成交通知书:将谈判确定的成交价格报採购人,经採购人确认后签发成交通知书。

注意问题

除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外,採购人应当儘量避免採用单一来源採购方式。如果採购对象确实特殊,确有採取单一来源採购方式进行採购的必要,应当深入了解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和成本,以便有效地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协商,儘量减少採购支出。

採购来源

政府与单一来源採购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採购主要採购方式 ,公开招标与其他採购方式不是并行的关係。
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準,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採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採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採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採购方式的,应当在採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採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採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採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採购。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採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条件: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範围的供应商处採购的;
2、採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採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指採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複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採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採购
单一来源採购也称直接採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準和公开招标数额标準,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製造、契约追加、原有採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採购等情况。该採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採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採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採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契约採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询价
询价是指採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一种採购方式 。条件:当採购的货物规格、标準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採购项目,可以採用询价方式採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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