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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交通运输局

2018-09-10 10:35:12 百科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商河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商河县委、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商河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商河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有关工作安排,推动全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侯志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商河县交通运输局
  • 外文名:Shanghe County Transportation Bureau 
  • 行政级别:正科级 
  • 现任领导:侯志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行业的规划、计画、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管理或协调全县公共运输、铁路运输、高速公路、水路运输等城乡交通运输和道路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邮政行业。
(三)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最佳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四)参与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交通相关组织、管理、改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影响评价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交通需求和交通管理研究;组织或参与城市交通信息分析、城市交通状况评估等工作。
(五)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準入制度、运营规範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六)承担县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组织县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登记、防治污染工作。
(七)承担公路、水路、城市道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城市道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监督指导公路、水路、城市道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城市道路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地方铁路、机场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公路路政管理;负责全县国道、省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或监督指导城市道路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管理,牵头负责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九)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準和规範,组织智慧交通建设和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交通运输、城市道路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工作。
(十二)牵头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
(十三)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最佳化政务服务工作。

职责分工

1、关于监管与执法的职责分工
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责令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等监管程式以后移交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提供审批资料、技术鉴定和后续补救措施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业务主管部门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并核实和实施监管措施后,对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案件移交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对于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採取行政强制的案件,业务主管部门与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源头发现、紧急强制、后续处罚等工作。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县政府批准集中的交通运输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与县交通运输局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的相互配合。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会务、接待、信访、政务监督、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行政複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工、青、妇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交通运输系统年度财务计画;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採购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公共客运价格和服务收费标準;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票据、统计工作;负责公路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负责城乡客运相关事项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协调道路、水路及城市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监管工作;参与全县物流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节日运输的有关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工作;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市场营运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负责县域内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管理;负责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级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承担路产损毁索赔责任;负责全县公路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工作。
(五)发展规划科。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计画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行业的规划、计画、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行政编制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核定科长(主任)5名,股级。
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侯志强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来营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吴广涛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友涛

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商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商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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