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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总则(第二版)

2018-05-28 20:38:09 百科
商法总则(第二版)

商法总则(第二版)

《商法总则(第二版)》是2007年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张民安。本书第二版在基本保留第一版内容的基础上,部分内容则根据近两年来立法情况作了重要修改。修改后的本书仍包括五编共17章,内容涉及商人、商行为、商事营业资产和商事事务公开等方面。

基本介绍

  • 书名:商法总则(第二版)
  • 作者:张民安 龚赛红
  • ISBN:9787306022301 [十位:730602230X]
  • 页数:387页
  • 定价:39.90元
  • 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07年06月

内容简介

本书第一版于2004年2月出版后,由于内容新颖、实用而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
本书内容全面、新颖,引证法律充分,体现了理论性、新颖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既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

图书目录

第二版总序
第二版序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商与商法
第一节 商与商法的界定
一、商的意义
二、商法的意义
三、商事法律关係
第二节 商法的编制体例
一、导论
二、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编制体例
三、我国商法典的编纂
第三节 商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係
一、导论
二、我国学者关于商法地位的论争
三、商法与民法的关係
四、商法与经济法的关係
第四节 商法的历史发展
一、远古时代的法律
二、中世纪商法
三、近现代商法
四、当代商法的性质
第二章 商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商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商法基本原则的界定
二、商法基本原则的性质
三、商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四、商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二节 从商自由原则
一、从商自由原则的界定
二、从商自由原则的功能
三、从商自由原则的例外限制
第三节 企业维持原则
一、企业维持原则的意义
二、企业设立瑕疵不影响企业存在的理论
三、企业法人格不得被轻易否定的理论
四、企业财产得以维持的理论
五、企业法人格免受企业成员变动影响的理论
第四节 商事交易之便捷性原则
一、商事交易便捷性原则的意义
二、商事契约方式的自由性
三、商事契约内容的标準化
第五节 商事交易之安全性原则
一、商事交易安全性原则的意义
二、违反商法的强行性规定的行为有效的原则
三、越权交易的有效性原则
四、契约标的预先明确化规则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短暂性规则
第三章 商法的渊源
第一节 商法渊源概述
一、法的渊源的概念
二、商法关注商法渊源的根据
三、商法渊源的分类
第二节 商法的国际渊源
一、商法国际渊源的重要性
二、作为商法国际渊源的国际条约
三、作为商法国际渊源的国际商事惯例
第三节 商法的国内渊源
一、商法国内渊源的分类
二、作为商法国内渊源的商事制定法
三、作为商法国内渊源的商事惯例
四、作为商法国内渊源的商事学说
……
第二编 商人
第四章 商人的资格
第五章 商自然人
第六章 商事合伙
第七章 商事公司
第三编 商行为
第八章 商行为的基本理论
第九章 绝对商行为
第十章 附属性商行为
第四编 商事营业资产
第十一章 商事营业资产的基本理论
第十二章 商事营业资产的买卖
第十三章 商事营业资产的抵押
第十四章 商事营业资产的租赁
第五编 商事事务的公开
第十五章 商事名称
第十六章 商事账簿
第十七章 商事登记
主要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张民安,男,1965年12月生,湖北黄冈市人。1987年毕业于湖北黄冈师範学院英语系,之后在湖北黄冈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师从李忠芳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1994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2002年7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谘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首席法律顾问和首席评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精通英文,熟悉法文。自1995年起,先后在《法学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外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现代法学》、《当代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以及《中山大学学报》、《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和《南京大学学报》等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0多篇,其中绝大多数论文被国内权威学者援引并被重要刊物转载。2000年11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着《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2002年1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青年法学文库中出版专着《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2003年1月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专着《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2003年4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着《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2006年6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专着《公司法的现代化》;2007年3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着《商法总则制度研究》。这些专着自出版之日起即被众多的学者广泛援引。2002年3月至8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包括《民法总论》、《民法物权》、《债法总论》、《侵权法》、《婚姻家庭法》、《智慧财产权法》和《商事法学》;2003年8月至12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2)”,包括:《商法总则》、《契约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以及《国际商法》等。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3)”,包括《民法总论案例与评析》、《物权法案例与评析》、《债法总论案例与评析》、《侵权法案例与评析》、《契约法案例与评析》、《婚姻家庭法案例与评析》、《智慧财产权法案例与评析》、《公司法案例与评析》、《证券法案例与评析》、《保险法案例与评析》、《票据法案例与评析》、《破产法案例与评析》以及《海商法案例与评析》等。自2005年3月起在中山大学出版社主编专着性系列出版物《民商法学家》和《21世纪民商法文丛》。
龚赛红,女,1966年6月生,湖南省桃江县人。1987年毕业于湖南师範大学,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取法学硕士学位。之后在湖南省委党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97年考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併到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系工作。2003年晋升为北京化工大学教授,任法律系主任、法学与智慧财产权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和商法,尤其是商法总则、契约法和侵权法,并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研究给予了较多关注。从2000年起,参加梁慧星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2001年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医疗过失责任立法研究》。2004年参加复旦大学刘士国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侵权行为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2006年参加中山大学张民安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研究》。自1999年起,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评论》、《当代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以及《甘肃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等中文核心期刊和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多篇。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买卖契约》(合着,1999年版)、《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专着,2001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侵权行为编》(合着,2004年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商法总则》(合着,2004年版)和《契约法》(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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