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越狱事件发生在2009年10月17日,引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杀害了当班民警兰建国,抢夺了当班民警徐某的警服,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三道关卡,在最后出门时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怀疑。这几名逃犯打伤值班民警,强行冲出大门,抢劫一辆计程车后驾车逃脱。2009年10月20日,在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台几村4名逃犯一人遭警方毙命,3人遭捕。媒体将这一事件称为呼和浩特10.17越狱事件。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呼和浩特越狱事件
-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 时间:2009年10月17日
- 人物:乔海强、高博
事件介绍
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杀害了当班民警兰建国,抢夺了当班民警徐某的警服,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三道关卡,在最后出门时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怀疑。这几名逃犯打伤值班民警,强行冲出大门,抢劫一辆计程车后驾车逃脱。2009年10月20日,在林格尔县舍必崖乡台几村4名逃犯一人遭警方毙命,3人遭捕。媒体将这一事件成为呼和浩特10.17越狱事件。
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越狱逃犯
犯罪嫌疑人:高博
别名:刘心 男 1982年出生汉族 河北省玉田县人 身高:1.72米
犯罪嫌疑人:高博

入狱原因:
被击毙的高博于1982年生于河北省玉田县,2003年在内蒙古包头市口口香饭店当服务员期间,与他人发生口角,发展到厮打、持械打斗,最终致人死亡。2004年2月23日,包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随后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处其死缓,并于同年6月17日送往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犯罪嫌疑人:董佳继
男 1982年出生 汉族 内蒙古商都人 国小文化 身高:1.75米
犯罪嫌疑人:董佳继

入狱原因:
出生于1982年的董佳继是内蒙古商都县人,他曾是一个盗窃团伙的“老大”,1999年因犯盗窃罪被山西省大同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他又先后在大同、凉城、集宁盗窃20起,抢劫3起,涉案金额约35万元。2003年12月20日,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翌年5月8日,董佳继被投送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关押。
犯罪嫌疑人:李洪斌
别名:李志平男 蒙古族 1988年出生 辽宁省阜新县人 身高:1.73
犯罪嫌疑人:李洪斌

入狱原因:
李洪斌是辽宁省阜新市人,曾在位于呼市北垣街的浪中浪洗浴城当服务员。2005年12月和2006年2月,伙同他人抢劫,并在抢劫过程中致被害人一死一重伤。因作案时未满18岁,呼市中院后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2007年2月8日,李被投送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服刑。
犯罪嫌疑人:乔海强
男 1981年出生 内蒙古临河人 汉族 国中文化 无业
犯罪嫌疑人:乔海强

入狱原因:
警方围追时企图自杀的乔海强出生于1981年,是4人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其为内蒙古临河县人,2004年在家乡抢劫案发后,逃至呼和浩特,后连续多次抢劫计程车,同年6月因涉嫌抢劫被呼市公交公安分局刑事拘留,7月14日被呼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随即被呼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同年12月15日入狱。
越狱经过
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正常组织罪犯劳动。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抢夺了当班民警徐某的警服,并将其捆绑,又将另一名当班民警兰建国残忍杀害 之后,一名罪犯穿上抢来的警服,其他3名罪犯换上便服,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几道关卡,在最后出门时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怀疑。这几名逃犯打伤值班民警,强行冲出大门,抢劫一辆计程车后驾车逃脱。 案发后,公安部立即发出通缉令,在全国範围内通缉4名越狱在逃犯,内蒙古公安厅也向全区发出通缉令,并根据线索,请求公安部指令山西省公安机关协助查缉越狱逃犯。监狱机关、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追捕行动。
监狱内监控录象拍下了越狱时的经过


抓捕经过
2009年10月20日8时10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110指挥中心铃声大作。舍必崖乡台几村有村民向警方报告,发现4名可疑人员,有可能是媒体上刚报导过的越狱逃犯。接报后,该县公安局立即派干警前往现场。搜寻过程中,县公安局政委陈青华等人发现了4名罪犯的蹤影。
警方全力投入搜捕行动

此时,4名罪犯正将一辆农用三轮车劫持,向北面的公路驶去。陈青华带队在罪犯行驶方向进行堵截。在双方距离大约20米处,为防止罪犯伤害被劫持的人质,陈青华下令,趁罪犯不备,用车侧撞对方的农用三轮车。被撞的农用车歪歪扭扭行驶20多米后,倒在了路旁的沟里。几名逃犯立即从车里跳出,分别向三个不同方向逃窜。
逃犯李洪斌被追捕民警迅速抓获;逃犯高博在逃跑过程中,突然回过身来掏出匕首刺向追捕的和林格尔县刑警大队民警郭延军,后面的追捕警察将其击毙;逃犯乔海强逃入了舍必崖乡政府办公大楼,民警、武警紧追不放,乔海强在从三楼跳下逃跑时受伤被擒;逃犯董佳继在被追捕的民警和武警包围后,持械意欲反抗,经民警两轮喊话,最终缴械投降。至此距接警时间约1小时20分,4名逃犯从监狱逃出到重新落入法网,总共过去67个小时。
案发后警方发布的通缉令

越狱动机
这四个人,最大的28岁,最小的21岁,其中有3位是五年前获刑的。五年前获刑的时候,他们就更年轻,而2009年才21岁的四位当前的一个是两年前获刑的,也才19岁,而他们犯案的时候说明他们更年轻,这种冲动,然后这种不计后果,尤其他们都是重罪。其实相当多时候,在越狱的时候,会发现罪犯都是重罪,要幺是无期,要幺是十几年,要幺是死缓,或者预感到自己有可能被判死刑。
逃犯落网

回到具体的这个事件当中的时候,两个死缓,两个无期,从他们会觉得遥遥无期。他们会想可能要在这里待十几年,甚至二十年,但是如果试一下,百分之一的话,可能就成功了,这是很多越狱犯人侥倖心理和亡命的这样一种内心的冲动。
越狱方案
呼和浩特越狱案曾经有过三套方案,但是由于第—套和第二套方案先后搁浅,乔海强等人才选择了第三套方案.
方案—借水泥罐车上演特洛伊木马,2008年三四月间,已服刑3年的乔海强準备实施越狱计画.乔海强所在的车间主要负责轻型预製板的生产。监狱会定期从外面购买商品混凝土,用水泥罐车拉进监狱。按照乔海强的想法,当水泥罐车在卸下混凝土之后,罐车的内部就会出现巨大的空间,他只需要钻进罐车里,就可以混出监狱。但这个计画单靠一人难以完成。按照规定,一般都是两名犯人组成一个小组,互相监督。乔海强只好把和他一组的犯人董佳继也拉进来。二人决定一起利用罐车上演一出现实版的特洛伊木马。就在他们準备实施越狱计画的前几天,轻型预製板车间停产,水泥罐车不再进来。
方案二冒充警察里应外合.2009年7月至8月间,监狱开始施工改造,不断有运送建材的车辆进来。根据乔董二人的计画,趁监狱内拉砖的车多次进出,抓紧联繫狱外好友或家人,让外面的人购买全套的警服,然后收买拉砖货车司机,将这些警服带进来.在卸车时,二人再从砖车上把警服取下,找到没人的地方更换好,然后乘坐拉砖的车辆离开监狱。因与外界人员联繫未果,第二个越狱计画也搁浅了。 方案三暴力越狱谎称飞机接应.两套越狱方案失败,使得乔、董二人开始逐渐失去了“智取”的耐心,于是一个暴力越狱的计画产生,趁劳动看守民警人少的时候,绑架民警并抢夺警服和出入的门卡,直接从监狱大门逃出。这个计画单靠他们两人是不够的,因为每天到车间劳动时,都是两名看守民警带领,难以取胜。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同样是“80后”的重刑犯高博和李洪斌先后加入了他们的计画。乔海强还特地準备了两把自製的尖刀,藏匿在日常劳动的车间内.同时,为了让高博和李洪斌对越狱计画有信心并且不至于跑去告发,乔海强和董佳继还编造了“外面有人接应”、“有汽车和飞机接应”的谎言。就这样,四个人开始利用劳动、放风等机会预谋越狱的具体方案。董佳继提出在打板车间库房内绑架民警,由其负责往库房里叫人。
牺牲狱警兰建国

暴动越狱案
被判死刑
2010年7月6日上午,令人震惊的“10·17”暴动越狱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3名犯罪嫌疑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构成暴力越狱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数罪併罚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外,记者从法院获悉,针对被害狱警兰建国妻子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赔偿丧葬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总计57326元。
在法官宣读完判决书之后,乔海强、董佳继都表示不抗诉,李洪斌则表示要抗诉。
据了解,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2003年至2006年因分别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并投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服刑,2008年3月便蓄谋越狱潜逃。
事件回放
2009年10月17日14时许,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伙同同监区服刑的李洪斌、高博,绑架3名狱警,并用钢板和塑胶把手自製而成的三棱刀,当场捅死其中一名狱警兰建国 (后于2009年11月20日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并搜走兰建国身上的门卡、钱包及3700余元现金。后换上另一名狱警的警服及自己提前準备的便服来到监狱门口,当受到值班人员盘问时,高博用刀击打值班人员头部,冲出监狱大门。
其后,3人又冒称警察出警徵用民车,抢劫一辆计程车,将司机和一名女乘客拽下车,将另一名女乘客陈某堵在车内,并抢劫陈某700元钱。车行至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段时熄火,四人弃车潜逃至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境内的山上。越狱67小时后,乔海强等人于 2009年 10月 20日 9点30分被警方擒获,高博拒捕时刺伤公安人员,被当场击毙。
事件结局
2010年9月28日上午, 震惊全国的呼和浩特“10.17”暴动越狱、抢劫、绑架、盗窃案案犯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3人,在呼和浩特被执行死刑。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一审以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暴动越狱罪,依法判处三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维持原判。
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和罪犯高博(越狱后被击毙)服刑改造期间实施越狱。2009年10月17日,四人在绑架并杀害民警后集体脱逃,脱逃后,又实施多起严重暴力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构成暴动越狱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乔海强还构成盗窃罪,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併罚,依法判处三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管理漏洞

管理关卡失效
据在监狱工作的工人介绍,平时出入监狱需要经过四道门,其中有两道门需要刷卡,一道门是红外线技术,而最后一道门有人工看守。出入门禁均需刷卡或通过“鹰眼”系统(把眼睛对在机器上核实身份),出监狱的人数不对应该很容易被发现。
有媒体质疑此案的几大疑点,诸如罪犯兇器裁纸刀是如何获得的?“鹰眼”系统为何在出入人数明显不对的情况下没有反应,另外犯罪嫌疑人在袭警后,除一人换上了警服,其他几人的便服从何而来?
制度问题
门卫制度的问题,因为从了解的情况来看,犯人只是换上了警察和工人的衣服,他就混出去了。这说明值班的门卫存在着工作上的疏漏问题。另外一个,可能就是说,现在犯人进出大门,识别系统还有待于完善。目前主要是通过衣服和这样一些比较容易更换的一些外部特徵来识别犯人,如果他穿着犯人的衣服就不放行,如果是穿着工作人员的衣服,可能就会放行。没有进一步的,比如说利用他的指纹,或者是相貌识别等等这样一些特徵来识别犯人的情况。
后续进展
因在“10·17”袭警越狱案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0月23日下午,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张和平被免去职务,新任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由原包头监狱长乔和营担任。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建宾和副监狱长邓建设、孙玉龙、王维平等人受到停职检查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已从其他监管系统抽调相关人员接替他们的工作。
接受审判的逃犯李洪斌

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讯息,在“10·17”袭警越狱案中英勇牺牲的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狱警兰建国烈士,被法务部追授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範”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向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