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和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版A级)、《测评操作手册》、《呼和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3年
- 档案类型:政府档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保质保量、扎实高效地完成我委承担的指标任务。
总体目标
按照要求、按照时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确保组织领导保障、指标任务落实、工作细化推进、学习教育认识、督查考核问责、创建资料归档“六个到位”,圆满完成创建任务,为建设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和谐首府作出新贡献。
主要任务
个性任务
1、科学民主决策。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谘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说明我委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情况;说明实行专家谘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的情况。(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提供我委政务公开目录的文本资料,说明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党政领导接待民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信箱、QQ等联繫方式,并有有效的回覆处理机制。 (分管领导:李公社、田为民,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信访科)
3、依法行政,加强监督。规範行政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列举政府规章和行政规範性档案的备案制度;统计我委在行政複议中要求审查的或者法院通过司法建议要求修改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範性档案的名称与数量;说明我委为规範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式而採取的主要措施。说明我委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公务的情况,并列举对违规事件进行处理的相关材料。(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云亚明,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牵头、行政办公室、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电力科、节能监察中心、散装水泥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4、勤政廉政的满意度。民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民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按相关要求做好我委行政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分管领导:李公社、云亚明,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5、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说明企业以“负责任地做产品”为主题,开展社会责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列举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实践活动和效果评估情况。(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企业服务体系指导科、企业发展规划科)
6、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对公务人员违纪行为坚决惩处。对我委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分管领导:云亚明,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我委视窗公务人员的教育与管理,确保做到服务周到、热情、规範。在投诉记录中,无我委审批、执法部门乱摊派的情况。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确保市民对我委工作的认同率与知晓率。(分管领导:李公社,责任部门: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科、电力科、节能监察中心、散装水泥办公室)
4、勤政廉政的满意度。民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民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按相关要求做好我委行政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分管领导:李公社、云亚明,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5、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说明企业以“负责任地做产品”为主题,开展社会责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列举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实践活动和效果评估情况。(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企业服务体系指导科、企业发展规划科)
6、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对公务人员违纪行为坚决惩处。对我委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分管领导:云亚明,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我委视窗公务人员的教育与管理,确保做到服务周到、热情、规範。在投诉记录中,无我委审批、执法部门乱摊派的情况。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确保市民对我委工作的认同率与知晓率。(分管领导:李公社,责任部门: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科、电力科、节能监察中心、散装水泥办公室)
7、公益活动。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说明我委开展包村扶贫工作和社区结对共建帮扶活动的情况。(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行政办公室)
8、单位GDP能耗。低于自治区年度控制目标。及时统计和提供2012年——2013年两年单位GDP能耗值,且说明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9、国际网际网路用户普及率。普及率大于38%。主动认真抓好国际网际网路用户普及,并统计近两年本市国际网际网路用户普及率及平均数,保证目标大于38 %。从我市统计年鉴中获取数据。(分管领导:田建军,责任部门:信息资源与电子政务科)
10、节能减排。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说明我委制订的工业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说明测评前一年度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业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说明测评前一年度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业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11、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说明我委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而制定的有关制度,开展的相关活动等;说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应急救援与安全生产科)
8、单位GDP能耗。低于自治区年度控制目标。及时统计和提供2012年——2013年两年单位GDP能耗值,且说明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9、国际网际网路用户普及率。普及率大于38%。主动认真抓好国际网际网路用户普及,并统计近两年本市国际网际网路用户普及率及平均数,保证目标大于38 %。从我市统计年鉴中获取数据。(分管领导:田建军,责任部门:信息资源与电子政务科)
10、节能减排。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说明我委制订的工业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说明测评前一年度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业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说明测评前一年度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业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11、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说明我委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而制定的有关制度,开展的相关活动等;说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应急救援与安全生产科)
12、环保工作。全市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要求。从环境保护部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获取相关材料。(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原材料工业科)
13、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开展“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说明工业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利用和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13、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开展“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说明工业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利用和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共性目标
1、重视抓好理论学习与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与宣传。(分管领导:卜中平,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所有科室、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2、加强对机关干部和职工的道德教育,熟知《市民文明守则》、公民道德基本规範、城市精神;自觉遵守公共场所道德、交通规则和文明出行,自觉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开展人际互助;倡导和践行见义勇为、乐施行善、友善待人的良好道德风尚,积极参与道德模範评选、学习先进典型;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所有科室、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3、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注册人数占全委人数比例保持在8%以上,提倡党员、团员全部参加。(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所有科室、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2、加强对机关干部和职工的道德教育,熟知《市民文明守则》、公民道德基本规範、城市精神;自觉遵守公共场所道德、交通规则和文明出行,自觉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开展人际互助;倡导和践行见义勇为、乐施行善、友善待人的良好道德风尚,积极参与道德模範评选、学习先进典型;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所有科室、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3、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注册人数占全委人数比例保持在8%以上,提倡党员、团员全部参加。(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所有科室、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4、积极组织、参与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和谐创建活动。(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所有科室、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5、教育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热情接待问卷调查测评人员,认真填写好问卷调查。(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所有科室、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6、按市创城办统一要求,加强全体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动员教育力度,保证全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达100%;对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知晓率达100%,公共文明行为遵章率达100%,对问卷调查準确填写率达100%。(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所有科室、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5、教育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热情接待问卷调查测评人员,认真填写好问卷调查。(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所有科室、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6、按市创城办统一要求,加强全体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动员教育力度,保证全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达100%;对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知晓率达100%,公共文明行为遵章率达100%,对问卷调查準确填写率达100%。(分管领导:卜中平、李公社,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所有科室、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方法步骤
1、第一阶段(2013年3月-----2013年5月)。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本委创建工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召开科级以上干部和全体人员等不同形式的动员布置会,由委主要领导,进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全面动员,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自觉投身创建活动;结合本委实际,蒐集、整理和编印市经信委《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应做手册》,让每位干部职工都熟练掌握应知应会应做知识;由分管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和委党政一把手签定《市经信委创建文明城市责任书》,并由全体人员签署《市经信委创建文明城市承诺书》,落实任务责任,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制;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文明创建的指标任务,细化方案,抓好落实。
2、第二阶段(2013年5月-----2013年8月)。各责任科室、单位在此阶段要进行自查,清理出已达标项目。对未达标项目,要制定具体措施,集中突破,推进工作。行政审批,抓紧清理审批事项,由我委制定的,能取消的儘量取消,力争将梳理出的审批事项5月31日前统一移交我委政务服务中心视窗办理。政务公开,从5月份起,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开展政务信息发布和资源共享。由党委办公室、企业服务体系指导科、企业发展规划科、各所属单位配合,认真谋划载体,上下联动,以“企业家大讲堂”宣讲等多种形式,开设“文明课堂”,主动开展各类公共文明主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抓好文明素质提升,打牢创建基础。5月31日前,以党团员为骨干,成立不少于总人数8%的城市文明创建志愿者队伍,不间断地利用节假日等时机,组织志愿者大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充分展示青城人热情好客、爱心奉献的精神和良好风尚。7月初,由创建领导小组、党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知识问答、情况检查和测评点评,总结我委的创建经验,迎接8---9月全市创建工作现场会的召开。
2、第二阶段(2013年5月-----2013年8月)。各责任科室、单位在此阶段要进行自查,清理出已达标项目。对未达标项目,要制定具体措施,集中突破,推进工作。行政审批,抓紧清理审批事项,由我委制定的,能取消的儘量取消,力争将梳理出的审批事项5月31日前统一移交我委政务服务中心视窗办理。政务公开,从5月份起,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开展政务信息发布和资源共享。由党委办公室、企业服务体系指导科、企业发展规划科、各所属单位配合,认真谋划载体,上下联动,以“企业家大讲堂”宣讲等多种形式,开设“文明课堂”,主动开展各类公共文明主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抓好文明素质提升,打牢创建基础。5月31日前,以党团员为骨干,成立不少于总人数8%的城市文明创建志愿者队伍,不间断地利用节假日等时机,组织志愿者大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充分展示青城人热情好客、爱心奉献的精神和良好风尚。7月初,由创建领导小组、党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知识问答、情况检查和测评点评,总结我委的创建经验,迎接8---9月全市创建工作现场会的召开。
3、第三阶段(2013年9----2013年10月)。9月初,借鉴全市创城工作的先进经验,对照我委创建工作,开展找差距、抓整改、促提升活动;针对文明出行、文明家庭等创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动员我委人员和每个家庭的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继续盯紧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有的放矢,精心组织,做到组织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提高创建效果,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4、第四阶段(2013年11月----2013年12月)。召开我委创建工作通报会,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存在的不足。12月中旬起,由各科室(单位)对照创建目标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动员和组织全委力量,深刻总结剖析并进一步查漏补缺,重点解决不文明、不协调、不落实的问题,大力整改。12月底,由委创建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室对各科室(各单位)全年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考评、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各科室(各单位)在开展文明创建的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创建资料。
5、第五阶段(2014年1月----2014年6月)。做好档案材料、实地考察等工作,迎接全市模拟检查。根据模拟测评情况,进行整改提高,使各项指标任务达到测评要求。同时强化长效管理,提升工作水平,为今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6、第六阶段(2014年6月----2014年8月)。迎接检查,重点做好档案材料、实地考察等方面的準备工作。
7、第七阶段(2015年1月----2017年8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开展第二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好我委承担的指标任务,迎接中央文明办的测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4、第四阶段(2013年11月----2013年12月)。召开我委创建工作通报会,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存在的不足。12月中旬起,由各科室(单位)对照创建目标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动员和组织全委力量,深刻总结剖析并进一步查漏补缺,重点解决不文明、不协调、不落实的问题,大力整改。12月底,由委创建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室对各科室(各单位)全年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考评、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各科室(各单位)在开展文明创建的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创建资料。
5、第五阶段(2014年1月----2014年6月)。做好档案材料、实地考察等工作,迎接全市模拟检查。根据模拟测评情况,进行整改提高,使各项指标任务达到测评要求。同时强化长效管理,提升工作水平,为今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6、第六阶段(2014年6月----2014年8月)。迎接检查,重点做好档案材料、实地考察等方面的準备工作。
7、第七阶段(2015年1月----2017年8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开展第二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好我委承担的指标任务,迎接中央文明办的测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成立市经信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经信委党委书记卜中平担任,副组长由经信委党委委员、主任李公社担任,成员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云亚明,副主任田建军,党委委员、副主任田为民、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张荣、副调研员姚保铭组成。姚保铭同志兼任联络员,牵头负责经信委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创建活动的组织、决策、协调、保障等工作。党委办公室负责全委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纪检监察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
2、明确责任,协同配合。我委承担的创建工作责任大、任务重,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单位、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参与、主动参加,严格按照职能履行职责。承担具体工作的科室、所属单位要主动细化方案、细化措施,认真逐项落实。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加强沟通、搞好协调,各科室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全力以赴,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合力推动的局面。
3、科学管理,推进活动。要把创建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室要儘快制定我委创建工作问责细则,对组织创建不得力、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年终实绩考核扣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
4、加强检查,严格督查。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日常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採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随时对各科室(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就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周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建立全委整改落实检查督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季度、半年、年度考核制度等,大力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将创建工作情况列入我委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机关作风考核、公务员考核以及各类创先评优活动,实行“一票否决”。
2、明确责任,协同配合。我委承担的创建工作责任大、任务重,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单位、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参与、主动参加,严格按照职能履行职责。承担具体工作的科室、所属单位要主动细化方案、细化措施,认真逐项落实。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加强沟通、搞好协调,各科室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全力以赴,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合力推动的局面。
3、科学管理,推进活动。要把创建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室要儘快制定我委创建工作问责细则,对组织创建不得力、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年终实绩考核扣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
4、加强检查,严格督查。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日常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採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随时对各科室(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就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周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建立全委整改落实检查督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季度、半年、年度考核制度等,大力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将创建工作情况列入我委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机关作风考核、公务员考核以及各类创先评优活动,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