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正文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09-21 20:59:52 百科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呼伦贝尔市机构改革方案》(厅发〔2019〕5号),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市工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杨海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Hulunbuir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现任领导:杨海 
  • 机构属性:政府工作部门
  • 行政级别: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最佳化升级。指导旗市区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保障工业经济运行。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预测、协调及巨观调控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三)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按照规定许可权审核报送属于自治区及以上工业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备案许可权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指导全市工业园区发展。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园区运行监测、考核评价等工作。
(五)负责工业领域行业管理。组织落实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画并组织实施。落实重点行业準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依法履行盐业行业、装备製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承担电力工业的运行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拟订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画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市电力市场建设方案。依法开展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电力行业运行安全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七)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煤矿建设和生产能力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
(八)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绿色发展等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範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
(九)推动工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参与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十)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协调指导全市通讯网路基础设施共建及网路资源共享。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
(十一)推进全市大数据套用及产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大数据在各领域内的套用,负责相关考核工作。统筹全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推动全市信息数据资源共享。
(十二)推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负责全市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巨观指导。拟订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协调工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分工

1、与市委网信办有关职责分工
(1)市工信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网际网路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网路资源共建共享。
(2)市委网信办负责全市信息化推进工作。
2、与市发改委的职责分工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煤矿建设和生产能力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煤炭经济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煤炭供应中的问题。负责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
(2)市发改委负责组织拟定全市煤炭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煤矿、洗煤厂、煤层气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负责煤矿採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按规定许可权承担瓦斯抽采利用、绿色充填开採、露天煤矿边帮煤回收等项目的审批、验收以及审核转报等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及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推广套用。负责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档案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卫、保密、机要、档案、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二)信访与安全科。负责系统内信访事项的接待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化解和稳控工作。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承担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三)政策法制科。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制定贯彻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重要档案、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规範性档案、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管理和监督运行工作。负责指导、规範和监督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承担全市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铁路运力)综合协调工作。
(五)投资规划科。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许可权审核报送属于自治区及以上工业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备案许可权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政策落实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组织推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六)工业园区管理科。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办理工业园区设立、升级、扩区、调位等有关工作。指导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承担工业园区运行监测、考核评价等工作。
(七)原材料工业科。负责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建材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相关技术规範、标準。宣传、贯彻国家及自治区原材料工业準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盐业管理科。依法履行全市食盐行业监管职责。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承担全市食盐储备监管工作。推动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九)民爆科。承担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十)装备和消费品工业科。承担装备製造业和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智慧型製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服务型製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
(十一)电力科。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协调处理全市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全市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画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电力行业运行安全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开展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电力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配合能源、应急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十二)煤炭运行科。负责全市煤矿建设和生产能力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协调解决煤炭供应中的问题。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经济运行监测,承担煤炭行业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
(十三)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製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範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
(十四)科技电子科。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準化、智慧财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套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範的实施工作。负责电子製造业行业管理。
(十五)信息化和软体服务业科。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位化、智慧型化、网路化套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全市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融合发展。协调全市通讯网路基础设施共建及网路资源共建共享。
(十六)大数据发展管理科。负责拟定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制定考核体系并组织考核。引导大数据在各领域内的套用。拟定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推动全市信息数据资源共享。
(十七)工业中小企业科。负责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巨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业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市工业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工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工作。
设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对外加挂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本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行政编制

市工信局行政编制38名。班子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27名【19正(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科长各1名)8副】。
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职责和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杨海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编办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