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辉(1980-),男,山东临沂人,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民法主讲教师,博士,兼职律师。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就读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师从着名民法学家刘保玉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2008年);山东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学士(2004年)。2012年8月至2013年2月,受国家公派赴美国亚利桑那大学James E. Rogers法学院做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以美国企业责任理论和工业事故损害救济为研究重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周玉辉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
- 出生地:山东临沂
- 出生日期:1980年
- 职业:法学教师
- 毕业院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 代表作品:《论安宁生活权》、《论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四个面向”》、《中国死亡赔偿金制度的解释论》
- 性别:男
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和法学方法论,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债权法以及民法解释学。
工作经历
2014.07- 至今 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

◆ 主讲民法学、科技法必修课程
◆ 开设担保法原理与实务、侵权责任法、契约法选修课
2011.06-2011.09 蓝点司法培训学校
◆ 主讲民法和民事诉讼法,强调民事实体法与程式法的协调
◆ 撰写司法考试卷三(民商法)模拟试题,并主讲模拟题精讲班
◆ 主讲考前民商法预测班
2010.09-2011.0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讲授民法)
◆讲授北航法学院双学位班民法课程
2010.05-2010.09 三校名师司法考试培训学校(民法辅导)
◆负责超级旗舰班学生专业辅导、方法导航
◆讲授三校名师北京旗舰班、北京暑期精品班民法习题课
2008.11-2009.08 法制日报社(实习编辑)
◆ 负责《法制周末》第13版、第15版、第16版采编工作
◆ 撰写稿件或专访十余件,与法学理论界和司考辅导界广泛接触
2008.05-2008.8 指南针司法考试培训学校(民商法教学辅导)
◆ 为封闭班课余答疑和试题串讲
◆ 编校司法资料和模拟试题
2004.07-2006.07 山东省泰安市第一中学(英语教师)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成绩优异
◆ 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在历次评比中名列前茅
主要着述
代表性论文
1.《论侵权行为的概念》,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2.《我国绝对权救济模式的立法选择》,载《政法论丛》,2008年第3期;
3.《全面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载《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9年会论文集》;
4.《建筑物倒塌:划清“界线”好定责》,载《建筑》,2010年第6期;
5.《侵权责任一般条款再探讨》,载《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00期;
6.《论安宁生活权》,载《当代法学》2013年第2期;
7.《中国死亡赔偿金制度的解释论》,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8.《论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四个面向”》,载《法学杂誌》2015年第10期。
专着教材
1.《百案通解校园侵权》(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2.《债权法教程》(副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侵权法教程》(参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民法分论教程》(参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式》(合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人物评价
周玉辉专攻民商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视域开阔,密切关注民商事立法前沿,学术重心为民法学,尤其是侵权法、债法及民法解释学;周玉辉拥有多年为法学本科生、双学位讲授民法的专兼职经历,形成制度、学理和案例有机统一的启发式教学模式,授课语言精练、诙谐;自2007年起,周玉辉进军司法考试民法辅导领域,历经跟班辅导员、教辅资料撰写、真题解析、课程讲座、习题讲授、民法主讲教师的多重锤鍊,先后就职于北京指南针司考学校、北京三校司考培训学校、北京蓝点司考网校等司考培训机构,深喑民法命题之道、考生备考之所需;周玉辉曾代理多起契约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以及劳动争议仲裁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