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正文

吕梁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6年行动计画

2018-12-20 01:08:47 百科

吕梁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6年行动计画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全市2016年质量工作重点,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转型发展,全面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工作进程,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9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6年行动计画。
一、围绕产业集群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围绕我市转型发展,在重点打好“九张产业集群牌”方面,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推行“品质革命”。选定白酒、肉製品、车用汽柴油等一批重要消费品重点开展监督抽查,严格抽查后处理工作,严格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倒逼企业技术进步,增加高质量消费品供给。实施核桃、禽肉、禽蛋等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在碛口古镇、方山北武当、汾酒文化园、玄中寺、庞泉沟等旅游景点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等领域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提升服务质量。依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思路,从基层医疗机构抓起,整体提升医疗质量,引导和支持康欣药业参与“重大新药创製”专项行动,推进新药研发质量与品牌提升。贯彻落实《山西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实施“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对山西天宁漆油有限公司开展涂料质量标準提升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文物旅游局、吕梁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转型发展和扶贫攻坚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
为了给转型发展和扶贫攻坚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撑,多渠道、多方式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积极鼓励辖区内高技能人才参与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画和全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的实施,鼓励技能人才努力进入高技能人才行列,建立全市高技能人才库。採取“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进行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培训。配合全省推进经营者素质提升“3个1”工程,为九大产业集群企业培养专门人才。在大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画“春潮行动”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外出护工(护理)人员培训工程,开展返乡、返农农民工创业培训活动。鼓励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同开展技能大赛的职业院校建立联繫,及时将各类大赛信息传达给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探索辖区内职业院校开展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广的煤焦检验、煤化工检验、水泥检验、食品检验项目技能比赛。在以高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煤焦行业、培育发展的光能新兴战略产业、三大腹地引领工业发展的区域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教育、产业工人质量技能培训,培育有质量精神、有专业素养、责任心强的职业队伍。学习借鉴晋中经验,推进旅游产业集群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文物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产业集群建设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
围绕九大产业集群在新型煤化工、煤电铝材、煤机装备等重点装备製造领域,在高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开展质量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难关。围绕我市焦化基地、钢铁基地、电力基地技术改造的重点项目,同步跟进质量技术改造。在九大产业集群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製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鼓励行业协会、企业自身开展质量技术创新评价奖励制度。帮助转型企业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民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採用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先进标準促进转型发展
支持九大产业集群中的重点企业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準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企业国内产品着眼先进标準、出口产品着眼国外先进标準,以高标準引领企业发展。推动团体标準试点工作,激发社会团体组织和具有研发基础的企业参与先进标準的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行形式多样的质量奖励制度
引导九大产业集群中管理先进的製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引导国内行业龙头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为力争5年内实现零突破打好基础。积极组织九大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参加山西省质量奖评选。逐步完善市级质量奖励机制,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展质量奖励工作,构建省、市、县三级质量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内部、行业协会推行质量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多种形式质量奖励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文物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继续推进品牌建设提升吕梁质量信心
以产业结构调整、建设九大产业集群为契机,继续推动品牌战略。发挥白酒产业集群品牌优势,在新兴光能产业、铝材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农产品产业方面打造品牌。培育和扶持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业争创山西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着名商标、地理标誌产品。扶持企业生产拥有核心技术和智慧财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推荐1到2个符合转型发展、特色明显、效益突出、品牌带动力强的区域和行业,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範区”。汾阳市要积极推进全国清香型白酒酿造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範区工作,争取早日通过验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山西品牌中华行”“山西品牌丝路行”“山西品牌网上行”系列活动,扩大吕梁品牌的影响力。在现代农业集群,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和食品品牌,推动吕梁特色农产品进入省内、国内高端市场,逐步进入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取得中国环境标誌,提升市场竞争力。组织企业参与省内外、市内外品牌建设工作研讨交流。实施核桃、禽蛋等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加大商标战略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注册商标、创建商标品牌。(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质量整治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在煤炭、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和行业準入制度,按标準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强环保等行业準入和规範管理。推广高效锅炉,强制实施在用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整治落后燃煤小锅炉。围绕节能减排,配合全省落实化解产能过剩标準支撑工程和百项能效标準推进工程。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和侵权盗版行为,推进智慧财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质监利剑”和“双打”专项打假行动、“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红盾护农”行动、“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屠宰病死猪、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连锁经营,逐步实现规模化、标準化。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打行业潜规则。开展涉假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警务交流合作,严厉打击跨国、跨境、跨省、跨市制假售假犯罪。(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结合实际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突出食品、肉製品、农产品、水泥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对大型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坚决防範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推进消费品安全标準“筑篱”专项行动。严查日用品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实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加快推进食品、农产品、建材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推进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建设,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组织开展节水产品及农村饮用水安全产品抽查。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安全综合督查和隧道工程安全专项督查。开展交通运输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乳製品、肉製品、白酒、食醋、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监管,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全力保障人民民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防範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加快实施“粮安工程”,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不断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加强禽流感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电梯安全攻坚,对“三无”电梯和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主要零部件进行报废综合治理,推进电梯监管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水平。(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市文物旅游局、市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积极跟进全省诚信体系建设
积极配合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启动全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并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配合全省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配合全省建设智慧财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配合全省建立水利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开展2016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配合全省升级完善市级追溯系统平台,推行种子、水产行业信用评价。配合全省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治理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和围标串标问题。落实全省涉旅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按时上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参与组建企业信用自律组织,加强信用信息徵集、使用、评价和管理,构建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人行吕梁中心支行、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文物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构建质量和品牌社会共治机制
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推动全社会着力提升质量、培育品牌。强化智慧财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全省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网上受理、案件移送、信息反馈等制度建设。对农村市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联合督查。在与社会公众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探索产品质量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科技局、市文物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
围绕九大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好产品、好品牌。加大对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着名商标、老字号、地理标誌等产品质量可靠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的宣传力度,增进公众对“吕梁质量”的信心,增强吕梁品牌的影响力。结合质量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网路销售产品、金融消费品、电子信息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报导。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吕梁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 、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
指导电子商务生产企业改进生产工艺,严格执行标準。配合全省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动员企业信息入网,实现信息融合共享。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网际网路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落实全省的安排部署。借鉴学习国内先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经验,探索我市监管模式,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按照“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控制度,提高进货把关能力。发挥电商产品执法打假维权协作网作用,严查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配合全省在电商平台试点推广网际网路“过滤”技术,构建我市网路销售产品质量的“防火墙”。打击市内售假、虚假宣传和侵权盗版的网站。(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
加快我市质量基础建设,发挥计量在质量控制中的基础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3〕33号),鼓励企业建立计量保障体系、建立企业最高标準。实施《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行动计画(2016-2020年)》,开展民生计量工作。贯彻落实《山西省标準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準、行业标準的企业标準,制定能够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的内控标準,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準化工作。大力推进标準化试点示範建设,开展服务业、旅游业标準化试点示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提升建材、机动车、环保、水质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物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质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
围绕九大产业集群建设,大力推行质量和品牌教育,引导建立企业文化。围绕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动经营者提升质量诚信和品牌保护意识。多渠道多方式培养与质量品牌相关的人才,形成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知识的导向。积极参与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推动电梯等特种设备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开展“守护儿童安全,远离产品伤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
以九大产业集群建设为依託,在质量提升的基础上争创各类品牌,力争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明显突破,为以后整体推进打好基础。鼓励汾酒集团参与品牌价值评价,鼓励新兴光能企业参与製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资源优势的铝材产业参与智慧型製造工程、高新技术改造的煤焦产业参与工业强基工程、生态农业行业参与绿色製造工程和机械製造行业参与高端装备创新工程。鼓励汾阳市参与全国质量强市示範城市创建活动,鼓励农产品强县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食品加工集中区域参与质量安全示範区创建活动。推进林业标準化示範企业、示範基地建设。开展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範等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水平。配合全省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桿单位遴选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文物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和部门职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同时加强对基层部门质量工作的指导,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