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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11-07 04:00:59 百科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101号)和《关于印发<吴忠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19号),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吴忠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牌子。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Wuzhong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行政级别:正处级 
  • 机构属性:政府工作部门
  • 隶属机构:吴忠市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最佳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提出最佳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範和标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产业规划和建设发展。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工业经济对外合作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计画和使用的建议。按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画规模内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体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先进装备製造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託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含军工电子和民口军工配套)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巨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查、报备、清理等工作。承担相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负责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参与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信访维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工业企业改制中的遗留问题。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巨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提出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及安排建议,协调做好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相关工作,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同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和中小微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拟订和组织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承担国家、自治区、吴忠市重大产业化示範工程、技术创新工程和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承担行业技术基础工作。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及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按规定许可权核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吴忠市工业化和信息化资金的规模、方向、计画和分行业分领域使用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许可权负责自治区支持资金的统筹计画。负责指导开发区(工业园区)布局和发展规划,协调平衡园区间产业健康发展。
拟订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软体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提出推进大数据、云计算、软体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软体、信息系统集成等信息技术规範、标準并组织实施,推动软体服务外包工作,指导、协调信息技术开发。
承担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和推进工作,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政策,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四)行业服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画、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有色、建材、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农药)、装备製造、消费品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业领域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製造等新兴产业的培育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準入和技术规範标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服务型製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推广套用项目建设。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及监控化学品管理。
负责铬化物生产建设监督管理。依託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动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负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实施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和产业化,民口军品配套协调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储备盐行政管理、医药储备管理工作。
(五)节能安全环保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自治区财政投资节能减排专项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节能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套用。负责工业领域节能监察、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承担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和销售、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治理工业园区污染,配合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画。

行政编制

市工信局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5正5副。
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式办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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