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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信5号集合资金信託计画

2017-08-10 00:45:24 百科

同信5号集合资金信託计画

产品介绍:海科公司拟将其拥有的因代建“柳岸锦城”新居工程三期项目所形成的对温江区政府的15000万元应收债权转让给中铁信託,海科公司将所得资金用于温江区(城区)南部新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成都海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2日,该公司是有温江区国资局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目前由成都海峡两岸科技园投资服务中心持有100%股权。本次项目:新建、改造道路8条12公里,道路面积309360米,总需建设用地464亩。

产品规模:3000万
产品期限:18个月
资金门槛:50万
预期年收益:8%-8.5%
投资方向:受让海科公司对温江区人民政府的应收账款债权,海科公司将所得资金用于成都市温江区(城区)南部新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发行状态:在售
产品介绍:海科公司拟将其拥有的因代建“柳岸锦城”新居工程三期项目所形成的对温江区政府的15000万元应收债权转让给中铁信託,海科公司将所得资金用于温江区(城区)南部新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成都海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2日,该公司是有温江区国资局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目前由成都海峡两岸科技园投资服务中心持有100%股权。本次项目:新建、改造道路8条12公里,道路面积309360米,总需建设用地464亩。
风险控制:1、政府财政收入偿还信託本金:温江区人民政府确认海科公司所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合法有效性,并提请温江区人大常委会将支付给中铁信託所涉及的资金纳入信託计画存续期间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温江区人民政府在信託计画期限届满时,按约定向中铁信託无条件优先清偿信託计画中的债权(即温江区人民政府偿还中铁信託所受让的海科公司的债权)。
2、海科公司代温江区人民政府支付信託资金占用费:在信託计画存续期内,海科公司代温江区人民政府按期向受託人支付资金占用费,当海科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资金占用费时,温江区人民政府直接向受託人支付150000万应收债权。
3、温江区人民政府向中铁信託出具其提请温江区人大常委会以财政预算资金向中铁信託支付应付款项的书面档案及温江区人大常委会的批覆档案。
4、成都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土地评估价值21210万元;海科公司名下土地评估价值为17359万元,用于为本项目提供抵押的土地价值为10849.375万元。两宗土地为本项目提供抵押的价值为32059.375万元,抵押率为46.79%。
5、海科公司为温江区政府偿还应收账款和支付资金占用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推荐理由:政府基金类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国企保证本金和收益,安全边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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