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吉林市地方政府主管吉林市旅游发展的政府机构。
历史沿革
吉安地区旅游局1991年成立,
1993年正式单列,为正县级事业单位;
2000年吉安撤地设市,改为吉安市旅游局;
2005年8月,市旅游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主管旅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2014年12月,更名为吉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保留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府办发[2010]28号)精神,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市政府的授权,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特别是红色旅游的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地方标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旅游行政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旅游工作。
(二)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行销活动。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和旅游文艺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範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国家颁布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準在我市的实施。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落实出国(境)旅游相关政策的实施。依法负责全市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资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承担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六)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我市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準和等级标準。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行销活动。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和旅游文艺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範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国家颁布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準在我市的实施。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落实出国(境)旅游相关政策的实施。依法负责全市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资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承担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六)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我市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準和等级标準。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旅游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全市旅游业社会投资;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红色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旅游促进与合作科
研究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承担国内、国际及对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行销活动;承担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承担红色旅游宣传推广和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外事联络工作。
监督管理科
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国家、地方旅游标準的有关工作,负责国家制订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準在我市的实施;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旅游价格协调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承担旅游安全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主任邹家洪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简历:
2011.07—2012.05 永丰县委副书记
2012.05—2014.12 吉安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12至今 吉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龙自然
职务:副主任
分工:分管监督管理科、市旅游质监所
简历:
1982.07-1983.03共青团永新县委干部;
1983.03-1987.08永新县委宣传部干部;
1987.09-1989.07江西省委党校理论班哲学专业学员;
1989.08-1993.01永新县委宣传部理教科科长(副科级);
1993.02-1995.08永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5.08-1998.01永新县三湾乡党委书记兼乡长;
1998.02-2001.01永新县委委员、浬田镇党委书记
2001.02-2002.10永新县委委员、县教育局局长;
2002.10-2007.05吉安师範校长;
2007.06-2014.12吉安市旅游局副局长;
2014-12至今 吉安市旅发委副主任
纪检组长陈春仁
分工:分管监察室
简历:
1997.01-2002.05市纪委正科级纪检员;
2002.05-2009.07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2009.07-2014.12吉安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2014.12至今 吉安市旅发委纪检组长。
副主任肖承斌
职务:副主任
分工:旅游促进科
副主任黄粲
职务:副主任
分工:分管规划财务科
简历:
1998.07—2004.11 科员
2004.11—2008.08 行政服务中心副科长
2008.08—2011.12 行政服务中心科长
2011.12—2014.12市旅游局副局长
2014.12至今 市旅发委副主任
副调研员张翊俊
职务:副调研员
分工:办公室
简历:
2001.04-2002.12 市旅游局主任科员;
2003.01-2008.05 市旅游局秘书科科长;
2008.06-2009.12 市纪委驻旅游局监察室主任
2010.01-2014.12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2014.12至今市旅发委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