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前身为“吉安地区行署工交政治部”,1964年5月成立“吉安地区行署经济委员会”,1966年5月改为“吉安地区行署工交办事组”,1979年改为“井冈山地区经济委员会”,1983年改为“吉安地区经济委员会”,1995年成立“吉安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8月改为“吉安市经济贸易委员会”。2010年4月改为“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前身:吉安地区行署工交政治部
- 地理位置:吉州区鹭洲东路1号市政府大院
- 邮编:343000
主要职责
(一)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规範性档案和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画和产业政策,提出最佳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範和标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按市政府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画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六)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专项,推动企业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创新、新产品开发和高技术产业化;组织协调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推动软体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电力事业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问题。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负责全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乾粉砂浆的管理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项。
(十)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支持重点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不含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提出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十三)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承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的前期审核、日常业务监管工作,促进建立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企业融资有关问题。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及政策建议,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网际网路、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促进“多网”融合发展,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市场,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套用,负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申报工作。
(十五)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路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六)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定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10〕5号),组建的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4个职能科(室)和市中小企业局: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治、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计画生育、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二)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牵头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重要档案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调研、信息、督查、宣传、综合性考评等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不含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行政複议、行政应诉、规範性档案审核和工信系统及机关普法等工作。
(三)科技科
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专项,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产业基地的培育、申报认定工作。
(五)电力能源科(行政服务科)
负责电力事业监督管理,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监测分析电力行业运行态势,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本委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六)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负责相关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乾粉砂浆的管理工作。
(七)投资规划科
按市政府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画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重大工业项目推进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等工作。
(八)产业发展协调科
负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培育和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相关行业準入工作;监测、分析新兴产业发展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承担吉泰工业走廊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综合行业管理科
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和政策措施,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範和标準;负责相关行业準入工作;办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
(十)工业园区科(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工业园区运行态势;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园区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具体承担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非公有制经济科
监测分析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组织实施;承担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中小企业服务科
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经济运行分析,提出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担中小企业相关培训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承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的前期审核、日常业务监管工作;提出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指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信用制度;负责开展政银企合作,协调解决企业融资困难。
(十三)信息化推进科(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网际网路、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促进“多网”融合发展;承担信息服务市场监管工作;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和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套用;协调实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事项;指导软体业发展,推动软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体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智力引进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五)市中小企业局
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副处级。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工业园区管理。
(十六)纪检组(监察室)
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吉安市节能监察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节能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市节能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能用单位进行节能监察和目标考核;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淘汰高耗能设备,包括开展淘汰燃煤锅炉(窑炉)专项行动;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和电平衡测试;对全市新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从源头上遏制能源的高速增长;对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农村节能和政府机关节能进行指导和监督;每年开展一次节能宣传周活动,提高全民节能意识;接受民众举报,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代政府起草节能工作规划、措施等档案。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主任:谭华
分工:主持市工信委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调研员 陈卓生
分工:协助主任分管经济运行科、投资规划科、工业园区科、非公有制经济科、市地质队、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
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杰峰
分工:协助主任分管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办公室、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吉泰走廊卫星镇建设、园区物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工作,协助抓好企业改制及拆迁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邱达情
分工:协助主任分管办公室、人事科、中小企业服务科。负责企业上市工作,协助主任统筹推动、督办重点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晓林
分工:分管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少数民族村、扶贫工作。
党组成员、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黄继元
分工:协助主任分管科技科、综合行业管理科(市化工建材检测站、市黄金检测站)、产业发展协调科。负责招商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协会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廖勇
分工:协助主任分管综合科(政策法规科)、电力能源科(行政服务科)、信息化推进科。负责市中小企业协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创业大学、赣江西堤综合改造工程企业搬迁工作。
副调研员 汤家珠
分工:协助党组成员、副主任、调研员陈卓生工作。
其他事项
电力能源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和建设监督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电力能源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市中小企业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划归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