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机构改革方案》已正式公布,现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到今年3月底前,蜀山区机构改革工作将基本完成。此次蜀山区机构改革,共设定区级党政机构37个,其中党委机构13个、政府工作部门24个,其他各项改革也将统筹推进。
机构改革
本次蜀山区机构改革中,共设定区级党政机构37个。区委机构13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2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4个。
机构设定
区委机构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老干部局、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督查考核办公室。
政府机构
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其他改革
此次蜀山区机构改革除党政机构外,还涉及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管理体制、综合行政执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等8项改革任务。
该区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分别对人大、政协机构设定进行最佳化调整。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
机构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面,组建区档案馆,区招商局更名为区投资促进中心等。承担行政职能的区级事业单位改革纳入此次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基层管理体制方面,蜀山区将整合最佳化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该区将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方面,将持续简政放权,深入开展“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
此外,蜀山区还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全面清理限额外设定的行政机构,规範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