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每股收益,指一定时期的合併净利润减去优先股股利,除以一定期间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金额。在複杂权益法下,母公司的净利润、每股收益与合併净利润、合併每股收益相等。合併每股收益的计算与母公司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相同。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合併每股收益
- 性质:股份收益
- 关联要素:净利润、优先股股利、在外普通股
- 複杂权益算法:等同母公司每股收益
决定因素
母公司计算每股收益的程式取决于子公司的资本结构。
当子公司没有普通股等价物(commonstockequivalents)或其他潜在的释证券时,计算合併每股收益所运用的程式与计算个别企业每股收益的程式完全相同。但子公司确有普通股等价物及其他发行在外的潜在稀释证券时,计算母公司的主要每股收益(PEPS)和充分稀释每股收益(EDEPS),就必须考虑潜在的稀释程式。
对母公司每股收益计算调整的性质,取决于子公司潜在稀释证券是否转换成子公司或母公司的普通股。
若可转换成子公司的普通股,潜在的稀释影回响反映在子公司每股收益的计算中,然后再被用来计算母公司和合併每股收益。若可转换成母公司的普通股,它们就被视为母公司普通股的等价物或其他稀释证券,直接纳入母公司每股收益的计算(APBOpinionNo.15,para.65-69)。在后一种情况下,母公司每股收益的计算不需要对子公司的每股收益进行计算。
可转换成子公司普通股的子公司稀释性证券
当子公司的普通股等价物或其他潜在稀释证券可转换成子公司普通股时,每股收益计算中的分子,即母公司的主要及充分稀释收益,需要通过消除母公司在子公司的已实现收益中的权益,并以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的主要或充分稀释收益的份额取代之,加以调整。这一调整消除了子公司潜在稀释对母公司的主要和充分稀释收益的影响,从而使子公司独立地计算每股收益。子公司每股收益的这些计算,仅仅是为了计算母公司的每股收益,在子公司身身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中,不一定要进行与此相同的计算。
可转换成母公司股份的子公司稀释性证券
当子公司在潜在稀释证券,而不是子公司本身的普通股等价物或其他潜在稀释证券时,有必要对每股收益计算的分子与分母进行调整。若子公司的潜在稀释证券可转换成母公司的普通股,在假设转换法下,应归属于这些证券的收益,在计算母公司的主要或充分分稀释每股时,必须加回到分子。
算法
母公司及合併每股收益
在合併利润表中,同单一报表一样,也需要计算和披露基本的和稀释的每股收益(以下简称EPS)。在完全权益法下,母公司的净利润和EPS分别等于合併的净利润和合併的EPS。在单一报表中,计算基本的和稀释的EPS,只需考虑该企业的资本结构:如果为简单的资本结构,则只计算基本的EPS;如果为複杂的资本结构,则还要同时计算稀释的EPS。而在计算母公司或合併的EPS时,则既要考虑母公司的资本结构,又要考虑子公司的资本结构。 如果子公司的资本结构为简单的资本结构,则母公司或合併EPS的计算同单一企业EPS的计算相同,不存在差别。这时,若母公司的资本结构为简单的资本结构,则只需计算母公司或合併主体基本的EPS;若母公司的资本结构为複杂的资本结构,则还需计算母公司或合併主体稀释的EPS。
合併每股收益

如果子公司的资本结构为複杂的资本结构,那幺,母公司或合併EPS的计算就要複杂些,主要是其计算时要考虑子公司证券的稀释效果,来调整母公司或合併主体的EPS。这种调整还要区分两种情况:如果子公司的稀释证券直接转换成子公司的普通股,那幺,这种潜在的稀释作用首先体现在子公司EPS的计算上(子公司稀释的EPS),然后用子公司稀释的EPS调整母公司或合併主体的EPS;如果子公司的稀释证券直接转换成母公司的普通股,那幺,这种潜在的稀释作用则直接用于计算母公司或合併主体的EPS,这时,子公司的EPS无须用于母公司或合併主体EPS的计算上。下面分两个方面进行说明。
子公司潜在稀释证券可转换子公司普通股合併每股收益的计算
不考虑母公司本身的资本结构,当存在子公司潜在稀释证券可转换子公司普通股时,母公司或合併EPS的计算程式为:
第一步:计运算元公司稀释的EPS。
第二步:用子公司稀释的EPS调整母公司或合併主体的净利润(减去母公司对子公司已实现净利润的权益,加上母公司对子公司稀释净利润的权益,即用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占有的股权数量乘以子公司稀释的EPS)。
第三步:计算母公司或合併主体的EPS(用调整后的净利润除以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流通在外的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数)。
例:2004年1月2日,珠江公司以4 500 000元购买S公司80%的股权。
珠江公司和S公司的股东权益表(单位:元)
珠江公司S公司股本(普通股,面值1元,发行并流通在外5000000股)
合併每股收益

(普通股,面值1元,发行并流通在外1000000股)
(10%累积、可转换优先股,面值1元,发行并流通在外500000股)500 00001 000 000
500 000资本公积5 000 0003 000 000未分配利润2 000 000500 000股东权益合计12 000 0005 000 000 2004年,S公司列报了300 000元的净利润,同时宣布支付股利150 000元,其中普通股100 000元,优先股50 000元。珠江公司的净利润为1 200 000元,其中不含投资收益的利润额为1 000 000元,
来自S公司的投资收益为200 000元((300 000-50 000)×80%)。 珠江公司和合併利润表中的EPS计算如下:
第一步:计算S公司稀释的EPS。
S公司稀释EPS=300 000/(500 000+1 000 000)=02元/股
第二步:用S公司稀释的EPS调整珠江公司或合併主体的净利润。
珠江公司净利润1 200 000 减:母公司对子公司已实现净利润的权益(200 000) 加:母公司对子公司稀释净利润的权益160 000
调整后的净利润1 160 000 160 000=02×1 000 000×80%。 107 200=2 000
合併每股收益

000×8%×(1-33%)。 ?100 000=(25-2)÷25×500 000。 909 120=0189 4×6 000
000×80%。第三步:计算珠江公司或合併主体的EPS。 珠江公司或合併主体的EPS=1 160 000/5 000 000=0?232元/股
例:2004年1月2日,珠江公司以10 000 000元购买S公司80%的股权。
珠江公司和S公司的股东权益表(单位:元) 珠江公司S公司股本(珠江公司普通股,面值1元,发行并流通在外10 000 000股;S公司普通股,面值1元,发行并流通在外6 000 000股)
10 000 0006 000 000资本公积10 000 0006 000 000未分配利润2 000 000500 000股东权益合计2200000012500000
2004年,S公司普通股全年平均价格为2?5元。同时,本年可转换成普通股的证券有:按2元的价格购买500 000份普通股的认股权证;按面值发行的年利率为8%的可转换债券金额为2 000 000元,每份债券面值为1 000元,每份可换400份普通股。所得税率为33%。本年列报了1 200 000元的净利润,未宣布支付股利。珠江公司的净利润为2 960 000元,其中不含投资收益的利润额为2 000 000元,来自S公司的投资收益为960 000元(1 200 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