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瓦济兰王国宪法是1978年制定。宪法规定史瓦济兰是一个没有种族歧视,不分肤色和信仰,人人平等地享有自由和公正的国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一切政党活动。国王是国家元首,独揽国家大权。1982年设立的“力柯柯”(最高国务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议会实行两院制,众议院由50名议员组成,其中40名由全国划分为40个部落居住区每区推选2名代表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另外10名由国家元首指定。参议院由20名议员组成,其中10名由国家元首指定,另外10名由选举团选举产生。议会为谘询机关,其权力仅限于辩论政府提案和向国王提供谘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