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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行政区划

2019-02-03 03:23:11 百科
台湾省行政区划

台湾省行政区划

中国台湾省现由台湾地区行政当局管辖,当局统治区台澎金马地区共划分为2省(“福建省政府”“台湾省政府”分别于1956年、1997年起虚级化)、“六都”(六大“直辖市”),其中2省下设3市、13县。市下设区,县下设市(县辖市)、镇、乡,合称区市镇乡。同时设立有相当于省级之非正规中央政府派出机关:区域联合服务中心,目前已成立南部、中部及东部三大区域服务中心。台湾地区行政中心为台北市。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台湾省行政区划
  • 简称:台
  • 行政中心:台北市
  • 所属地区:台澎金马

概况

台湾地区在WTO中的名称为“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划分为2省、“六都”(六大“直辖市”),其中2省共设3市、13县。其中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6个市为“直辖市”,直属“行政院”;其中3市11县属台湾省,剩余金门县、连江县2县属福建省。市下设区,县下设市(县辖市)、镇、乡,合称区市镇乡。已成立南部、中部及东部三大区域服务中心。台湾地区行政中心为台北市。

省信息

台湾当局(自称“中华民国”)实际管辖台湾省与福建省金马地区,依“《地方制度法》”规定,“省划分为县、市”。2000年“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后,实施省虚级化,即“冻省”或称“精省”。省政府由地方自治团体改为台湾当局的派出机关,无实际行政权力。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台北市和高雄市相继升格为“直辖市”,“台湾省政府”管辖的範围,包括除台北、高雄两市外的台湾本岛及离岛的澎湖县,李登辉、连战和宋楚瑜等“省主席”都在中兴新村办公。台当局2018年6月28日宣布,2019年起将“省级”机关预算归零。
台湾在中国行政区划上曾隶属福建省,1885年清政府才设定台湾省。但10年后,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1945年日本投降后,台湾终于回到祖国怀抱。1994 年12 月宋楚瑜任第1 届省长。1997年7月,李登辉决定废除台湾省“自治地位”,台湾省省长的权力到1998年12月20日为止,“福建省政府”“台湾省政府”分别于1956年、1997年起虚级化。因此宋楚瑜是台湾回归祖国后的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台湾省省长。
2省:台湾省(驻南投县中兴新村,辖3市11县),福建省(驻金门县金城镇,辖2县)。

“直辖市”

台北市

12区:内湖区、南港区、中正区、万华区、大同区、中山区、松山区、大安区、信义区、文山区、士林区、北投区

新北市

29区:板桥区、汐止区、新店区、永和区、中和区、土城区、树林区、三重区、新庄区、芦洲区、瑞芳区、三峡区、莺歌区、淡水区、万里区、金山区、深坑区、石碇区、平溪区、双溪区、贡寮区、坪林区、乌来区、泰山区、林口区、五股区、八里区、三芝区、石门区

桃园市

13区:桃园区、中坜区、平镇区、八德区、杨梅区、芦竹区、大溪区、龙潭区、龟山区、大园区、观音区、新屋区、复兴区

台中市

29区:中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北屯区、西屯区、南屯区、太平区、大里区、雾峰区、乌日区、丰原区、后里区、潭子区、大雅区、神冈区、石冈区、东势区、新社区、和平区、大肚区、沙鹿区、龙井区、梧栖区、清水区、大甲区、外埔区、大安区

台南市

37区:中西区、东区、南区、北区、安平区、安南区、永康区、归仁区、新化区、左镇区、玉井区、楠西区、南化区、仁德区、关庙区、龙崎区、官田区、麻豆区、佳里区、西港区、七股区、将军区、学甲区、北门区、新营区、后壁区、白河区、东山区、六甲区、下营区、柳营区、盐水区、善化区、大内区、山上区、新市区、安定区

高雄市

38区:
旧高雄地区(11区):楠梓区、左营区、鼓山区、三民区、盐埕区、前金区、新兴区、苓雅区、前镇区、旗津区、小港区
凤山地区(7区):凤山区、大寮区、鸟松区、林园区、仁武区、大树区、大社区
冈山地区(11区):冈山区、路竹区、桥头区、梓官区、弥陀区、永安区、燕巢区、阿莲区、茄萣区、湖内区、田寮区
旗山地区(9区):旗山区、美浓区、内门区、杉林区、甲仙区、六龟区、茂林区桃源区那玛夏区
注:粗体字为原住民区

省辖市

地方自治团体,旧称省辖市,与县同级。原隶属于省,省虚级化则视业务分受行政院各部会、或各部会中部办公室管辖,省则在名义上监督市之业务。人口聚居达50万人以上未满125万人,且在政治、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区可设定之。现行《地方制度法》规定,人口聚居达50万人以上未满125万人,且在政治、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区,得设市。市以下分设区,区以下设里,里之下设有邻。共设有3市,均位于台湾省境内,且均改制于《地方制度法》制定前。
3市
基隆市(7区) 新竹市(3区) 嘉义市(2区)

县信息

精省前曾隶于省政府,现今则视业务,分受行政院各部会驻中部办公室,或区域联合服务中心管辖,直接受当局管辖,却不是“直辖行政区”。惟金门县、连江县两县仍受福建省政府管辖;以下再分设有乡、镇、县辖市。乡以下设有村,镇、县辖市下设有里。村里之下设有邻。
2007年《地方制度法》修订,新增“在县市人口达200万人以上,未升格为直辖市前,準用直辖市相关制度与编制”之规定。台湾媒体以“準直辖市”俗称之,但其实不是法律上的名称,其亦仍为县级地位。
13县
宜兰县(宜兰市) 新竹县(竹北市) 苗栗县(苗栗市) 彰化县(彰化市) 南投县(南投市) 嘉义县(太保市)  云林县(斗六市) 屏东县(屏东市) 台东县(台东市) 花莲县(花莲市) 澎湖县(马公市)
金门县(金城镇) 连江县(南竿乡)

联合服务中心

区域联合服务中心是为相当于省级之非正规中央政府派出机关,由行政院各部会所派驻该区域的机关所组成,中心的名义上首长为主任(由“行政院”副院长、经建会主任委员或政务委员兼任),实际政务为中心的执行长负责,由“行政院”顾问或台湾省政府委员兼任。
区域联合服务中心并非正规的行政区划,其辖区设定依照台湾地区《国土综合开发计画》所划订的台湾本岛四大区域——北部、中部、南部、东部区域,及由福建省金门、连江两县所组成的金马区域;已成立南部服务中心、中部服务中心及东部服务中心。福建省政府曾经推动改制为金马服务中心,但是未实现。
南部服务中心(高雄市前金区)
辖区:2直辖市1市3县,高雄市、台南市、嘉义市、嘉义县、屏东县、澎湖县
中部服务中心(台中市南屯区)
辖区: 1直辖市4县,台中市、苗栗县、彰化县、南投县、云林县
东部服务中心(花莲县花莲市)
辖区:2县,花莲县、台东市

市、乡镇、区

台北市作为台湾的“首都”,在1967年就升格成“直辖市”;高雄市在1979年改制为“直辖市”;新北市、台中市和台南市则在2010年晋升,当时为“五都”,同一年台中县市、台南县市和高雄县市也合併;桃园市2014年也成了“直辖市”。
目前共有153乡、41镇、17市、157区。
乡、镇、市为县下辖的行政单位,均设定公所及民代表会,其中市为县辖市。依照地方制度法规定,乡镇人口超过十五万经核准得成立县辖市。
区为“直辖市”与省辖市下辖的行政单位,以公所为行政机关。在台湾地方制度中,区并非地方自治法人,不设民意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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