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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09-16 08:33:26 百科

南阳市国土资源局

南阳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南阳市国土资源局
  • 地址:南阳市兴隆路 
  • 在职人员:345人
  • 核定编制:261人

机构简介

目前在职人员345人,核定编制261人,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217人,超编84人
南阳市国土资源局位于南阳市兴隆路8号。
南阳市国土资源局(西院)
南阳市国土资源局(东院)

机构设定

内设办公室、法制科、规划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地质勘查储量科、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委、信访科、老乾科、总工室18个科(室);设南阳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南阳伏牛山地质公园管理局、南阳市地质矿产宛城管理处、南阳市地质矿产卧龙管理处、南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南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南阳市土地事务所、南阳市土地整理中心8个二级单位,其中,副处级事业单位2个(南阳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南阳伏牛山地质公园管理局)。

领导介绍

许建超 党组书记、局长
张清松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张文秀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申坤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轩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天华 党组成员、纪检书记
张晓红 副调研员
张 征 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院院长
李 俊 市地质公园管理局局长
靳松强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王保湘 调研员
张书玉 调研员
张国建 副调研员
张德清 副调研员
臧美芳 副调研员

主要职能

(一)拟定全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规範性档案;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複议;制定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準、规程、规範和办法。
(二)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画;指导、审核全市各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参与报市政府审批和经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
(三)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调处有关权属纠纷。
(四)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负责市规划控制区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以及土地分等定级、地籍测绘工作;负责市规划控制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六)管理土地市场;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转让、租赁、交易、授权经营和政府收购储备等项工作;负责市规划控制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转让、租赁、交易、授权经营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指导全市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负责全市基準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指导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工作;负责市规划控制区基準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土地的徵用、划拨以及农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工作;承办由市政府审批的农地转用工作和由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地转用、徵用的组织、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市规划控制区农地转用、徵用的组织、审核、报批工作。
(九)依法管理全市矿产资源探矿权、採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依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勘成果;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依法徵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卧龙区(除蒲山矿区外)、宛城区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保护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徵收和採矿登记工作等。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蹟;+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採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内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内容进行审查核准。
(十一)组织、管理全市的测绘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画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市规划控制区的测绘、坐标系统的建立、修正及保护I作o
(十二)管理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和市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承诺

一、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端正行业作风,努力为广大人民民众服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二、实行政务公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公开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要件、审批程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收费项目的法律依据;公开其他行政事务的办事程式。
三、实行“阳光作业”。严格执行“集体会审”制度和听证制度,坚持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则,实现广大人民民众的“知情权”。特别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及乙类矿产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四、实行“视窗办文”制度。凡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土地登记发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请,探矿权採矿权登记申请等应申请的行政事项均实行视窗接待、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五、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要办的业务,属于自己业务範围的要积极、热情、文明、认真地解答、办理。不属于职责範围内的,要耐心解释清楚,并引导服务对象找有关部门办理。
六、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对信访举报等民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初查、立案、处理、结案,并告知处理结果,对一些大案要案要公开曝光,净化国土资源管理环境。
七、一心为民,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努力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相送”,严禁态度粗暴。
八、清正廉洁,拒绝腐败。禁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议,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的行为;禁止入股、投资和参与管理对象的生产经营性活动;禁止接受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
九、诚请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上述服务承诺的人和事,可直接向责任单位投诉;如对责任单位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对举报人员签署真实姓名的投诉举报,2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员反馈查办结果。

工作动态

我局积极参加全省地质灾害应急知识和技术培训班
2013年6月24日-25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环境处和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共同在郑州举办了“2013年河南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和技术培训班”,我局组织市局和西峡、镇平等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县局总计16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省厅邀请到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田廷山、国际应急管理协会副主席曲国胜、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应急调查评估室主任陈红旗、新华社河南分社主任顾立林等国内知名专家进行授课,重点讲授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案例分析、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等与地质灾害应急密切相关的知识和技术。通过学习,我们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新的认识,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更新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应急演练、严格应急值守,把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做细做实,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基準地价表

类型
级别






商业
1690
1170
800
550
380
280
住宅
1100
770
530
390
290
工业
470
330
260
230
公共管理与服务
580
400
300
240
交通
660
440
320
250
水利设施
400
260
190
特殊用地
490
350
270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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