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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08-14 02:00:48 百科

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工业、商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无线电(信息化)有关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工业、商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无线电(信息化)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相关文号:巴委办发〔2010〕13号
  • 定义:县政府组成部门
  • 牌子:县中小企业局

简介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巴委办发〔2010〕13号)和《中共南江县委、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0〕29号),撤销南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南江县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组建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经信局),挂县中小企业局牌子。主要负责工业经济、商务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无线电(信息化)管理,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

(一)划入职责
1、将原南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负责的工业和商务经济运行综合管理、工业和商务行业管理以及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职责,原县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的职责和原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将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认定、初审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县经信局。
(二)划出职责
1、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承担的非煤矿山监管职责划给县安监局;将原由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负责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划给县安监局;将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以及原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划给县安监局。
2、将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承担的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职责划给县发展和革改局。
(三)增加职责
1、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电子信息产品製造业、通讯业、信息服务业和软体业等行业管理职责
2、负责全县服务业牵头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二)负责拟订促进全县工业、商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无线电(信息化)方面的行政规範性档案、目标规划;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服务业及市场建设,无线电(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与商务经济联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负责全县工业和商务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的建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加强运行监测和调节,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抓好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和决策依据;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生产要素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年度工业、商务和无线电(信息化)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无线电(信息化)等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按照国家、省、市投资政策制定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无线电(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意见;按照规定许可权核准、备案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画并监管实施。
(五)负责全县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无线电(信息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画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县工业、商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
(七)承担牵头协调全县企业治乱减负、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规模企业、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指导局属企业改组改造、兼併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八)负责全县工业和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商务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工业和商务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工业和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工业和商务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工业和商务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九)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画,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组织参与企业上市培育申报工作。
(十)研究制订冶金、建材、成品油、机械、化工、轻工、有色金属、饮料食品、新材料等行业规划,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商务企业、无线电(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组织协调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掌握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运行态势,搞好服务业发展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好商校,搞好服务业培训;规划指导市场服务体系等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準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二)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路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十三)执行国家制订的外经贸经济政策,负责全县外外贸工作;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外资引进和全县外商投资情况统计、分析,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契约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四)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準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贸平台建设。
(十五)组织全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六)统筹推进全县无线电(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物联网和通讯业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处理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参与处理网路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七)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八)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群、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协调所属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并监督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
(十九)坚持“两集中”、“两到位”,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11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政务的统筹协调和行政日常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和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及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党务、统战、普法、计生、工会、群团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业、商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信息化的信息宣传工作;参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负责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室
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经信局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等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治乱减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办班、乱办证等增加企业负担的案件;负责行政效能建设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业经济运行股(技改创新股)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科学测算下达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同时负责工业经济年度目标绩效评估考核;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工业企业信息平台建设,研究拟订全县中长期经济运行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企业财务、统计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规模企业、大企业大集团、上市企业的培育与申报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节能技改除外)、技术创新投资管理工作;编制下达工业企业中长期投资规划、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指南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技改和创新项目储备、筛选、可研、申报、预决算编审、享受优惠政策确认有关工作;监督工业技改和创新项目设备招标工作;负责工业技改和创新项目推进等工作。负责重大技术装备和机械行业管理;组织编制重大技术装备、机械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年度计画和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基地建设,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组织申报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计画和重大科技专项;指导和管理县政府确定的骨干企事业单位重大技术装备工作。负责拟订成品油加油站(点)规划并组织推进实施;负责成品油加油站(点)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企业股
拟订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基地县创建工作;指导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範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及“小巨人”计画,并负责“小巨人”项目组织申报等方面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及乡镇企业的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服务与运行态势监测,拟订行业的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準、技术规範;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标準化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示範企业和示範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化工、医药、轻工、纺织行业管理,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监测行业运行态势,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标準、技术规範,依法实施化工、医药、轻工、纺织行业行政许可;负责天然气化工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旅游工艺品开发工作。负责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及非金属建材等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行业运行态势,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与套用。
(五)矿管股
负责煤炭生产行业管理与调度;负责煤炭生产能力的核定,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报与管理;负责煤炭资源整合日常工作;负责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协助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监督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的资格初审、报批和市场监管,并组织实施相关行政许可。负责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业管理。
(六)电力股
负责全县电力行业行政管理、监督与运行调度;组织拟订电力行业地方性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电力建设项目的验收;研究提出中、近期电力生产、供应、使用的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併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管理;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管供电营业许可,依法组织供电企业申办营业许可证;指导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协助处理电力安全事故。
(七)环资股
负责工业、商务、中小企业和信息化领域涉及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省、市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并监督实施;提出企业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套用;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报批和管理工作。
(八)商务办公室(南江县商务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推动全县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政策措施,制订全县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经济运行综合管理,建立商务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商务经济进行监测与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测算下达商务经济年度目标和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研究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市场标準化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研究提出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负责再生资源资源回收筒(点)的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对外经济政策进行宣传贯彻,负责外资引进、外派劳务、外贸出口等具体工作开展,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公平贸易工作;组织管理境内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全县服务业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编制第三方物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项目储备、筛选、申报、预决算编审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商务领域信息网路和电子商务建设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生产流通的管理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建立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打击侵犯智慧财产权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九)信息化股(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推进全县通讯业、电子信息产品製造业、信息服务业及软体业管理;负责信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準、规範;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配合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参与处理网路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组织申报国家、省、市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软体和信息服务业项目并负责资金监管。 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行政执法股(行政审批股、安全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在工业、商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无线电(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研究拟订监督工业、商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无线电企业执行国家和地方经济法规的政策措施,负责监督检查工业、商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无线电(信息化)等方面综合性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所属行业行政执法活动;承办行业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推进依法行政。
负责法律法规赋予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依据、审批条件、办理时限、办件流程和审批结果等公开工作;负责制订并不断最佳化行政审批办件流程;负责对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视窗办理的本部门行政审核、审批项目的受理登记、初审并分类处理、按程式审批;参与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合踏勘及并联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谘询工作;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工作和其他工作;负责本部门与政务服务中心和视窗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的衔接。
负责指导监督民用爆破物品的仓储管理。负责系统内涉及安全、维稳、综治、防邪等工作的全面落实,负责监督行业股室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十一)民众工作股(调解中心)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众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全力维护民众权益,积极化解各类矛盾;认真研究党和国家信访政策,依法受理、转达、办理所属系统内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研究分析系统内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系统内民众工作的对策建议。

领导职数

县经信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含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经信局纪检组、监察室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纪委派驻经信局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按县委和县编委有关规定配备。中层干部职数15名(其中民众工作股2名、行政执法股3名、商务办公室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
五、其他事项
南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江县关停企业工作办公室、南江县工业促进中心、南江县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南江县外派劳务中心、南江县商业职工学校等六个事业单位整体划转县经信局,其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渠道等均不变。

现任领导

局长:柳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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