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内设办公室、监察室、标準化科、计量科、质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监管科、法规监督科等8个职能科室,设有稽查支队1个专门执法机构,下辖武鸣、宾阳、横县、上林、马山、隆安等6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41人,大专以上121人,专业技术人员117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6人,初级职称78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工作内容:管理和指导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
- 类型:行政事业单位
- 隶属:南宁市人民政府
领导班子
李善钦 局长、党组书记
冯兵民 副局长
衡明德 纪检组长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科室职能: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和协调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计画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局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起草综合性档案;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接待及联络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画生育工作;承担本局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和组织宣传报导工作;负责职工普法教育工作,编制和实施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日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规划、计画;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基础设施、技术改造、科研项目、执法装备计画的管理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网路建设和统计工作;研究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技管理、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申报和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及国有资产的管理;组织编制本系统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及申报,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资金;对本系统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管理:组织财务活动分析,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负责组织防伪技术的推广、套用和管理。
协助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本系统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挂靠单位工作;管理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以及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考核评聘、报批工作;贯彻和落实劳动工资政策、制度和标準;负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因公短期出国人员的管理和申报工作。
负责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指导县局开展工作。
纪察室
科室职能:
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本局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範围内的监督。
协助本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研究制订本系统、行业从源头上的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
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事件。
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本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质量科
科室职能:
对本辖区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组织贯彻实施自治区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并提出提高质量水平的规划和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实施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负责产品认证、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负责认证谘询机构和内审员管理工作;负责对本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规划、设定,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各类相关的中介机构实行监督指导。
负责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指导县局开展工作。
标準化科
科室职能:
监督、管理本辖区标準化工作。组织实施标準化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企业产品标準备案;组织重要标準的宣传、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和指导、认可企业採用国际标準和国外先进标準;组织和指导辖区开展标準化信息、组织管理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业、农业、服务、信息、技术、进口产品、能源等标準化工作。
负责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指导县局开展工作。
计量科
科室职能:
监督、管理本辖区计量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和监督计量标準和标準物质;组织草拟自治区计量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範;组织辖区量值传递和计量标準、计量检定人员考核,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规範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商品量的监督管理,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组织实施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範计量检定校準机构和为社会公正检验、计量服务机构;负责计量器具製造、修理、许可证的发放、安装计量器具资格审查、销售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对本辖区内企业的计量确认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指导县局开展工作。
特设安全科
科室职能:
管理辖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设计、製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资格审查和证照管理工作;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管理相关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以及安装机构和使用单位的安装人员、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负责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指导县局开展工作。
法规监督科
科室职能:
管理和协调本辖区产品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各行业、专业和地方实施的产品质量检查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受理和处理产品质量、计量、标準等方面的投诉;组织、协调查处产品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以及标準、计量、质量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辖区相关案件及大案、要案,组织审理相关案件;研究拟订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规範性档案草案的起草和申报工作;指导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複议及由行政案件引起诉讼的应诉工作。
负责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指导县局开展工作。
稽查支队
科室职能:
依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承担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各类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实施现场处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受理计量、标準化、产品质量、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等问题的设诉及处置,负责查处发生在本辖区範围内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县局的大案要案,并受理县移送的质量技术监督大案、要案。承办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