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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9-01-11 17:35:03 百科

南京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

南京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在2003.09.04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南京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
  •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 颁布时间:2003.09.04
  • 实施时间:2003.09.04
经2003年8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三年九月四日
将第十五条修改为:死亡人员属海外华侨、港、澳、台、知名人士的,需增加墓穴面积不得超过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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