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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08-15 07:55:19 百科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汇添富发行的一个指数型的基金理财产品

基本介绍

  • 基金简称: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
  • 基金类型:指数型
  • 基金状态:正常
  • 基金公司:汇添富
  • 基金管理费:0.75%
  • 首募规模:90.98亿
  • 託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码:470007
  • 成立日期:20090701
  • 基金託管费:0.15%

投资目标

本基金採取抽样複製方法进行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準之间的日平均跟蹤误差小于0.35%,且年化跟蹤误差小于6%,以实现对基準指数的有效跟蹤。

投资範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新股(如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等,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投资相关股票而致使本基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情形除外)。今后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如以后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如股指期货、ETF等,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将其纳入投资範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採用抽样複製指数的投资策略,综合考虑个股的总市值规模、流动性、行业代表性及抽样组合与上证综合指数的相关性,主要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部分股票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最佳化模型确定投资组合中的个股权重,以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準之间的日平均跟蹤误差小于0.35%且年化跟蹤误差小于6%的投资目标。
当成份股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蹤业绩比较基準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複製和跟蹤基準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最终使跟蹤误差控制在限定的範围之内。
本基金建仓时间为3个月,3个月之后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达到《基金契约》的相关规定。
(一)资产配置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两层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和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再进一步以抽样複製基準指数的方法,确定抽样组合中各股票的配置比例。本基金股票资产比例原则上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在巨额申购赎回发生、成份股大比例分红等情况下,管理人将在综合考虑冲击成本因素和跟蹤效果后,及时将股票配置比例调整至合理水平。
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0%,此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
(二)抽样股票组合构建
本基金原则上採用抽样複製基準指数的方法,在综合考虑个股的总市值规模、流动性、行业代表性及抽样组合与上证指数的相关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採用“重点抽样 + 分层抽样”的方法,选择上海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部分股票构建基金的抽样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最佳化模型确定投资组合中的个股配置比例。
(1)股票预筛选
由于上证指数包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所有A股和B股股票,本基金在抽样複製时,将首先从样本中剔除市值极小及流动性极差的股票。
(2)重点抽样
将预筛选出来的股票,按总市值从大到小排序,逐个累加总市值,累计总市值在前80%的股票,按照其在上证综合指数的比例进入抽样组合。
(3)分层抽样
对于累计总市值在后20%的股票,按照行业分类在每个行业中进行抽样选取行业最佳化组合。
(4)确定最终抽样组合
对于“重点抽样 + 分层抽样”方法得到的股票,将被用来构建本基金的最终股票抽样组合。
针对当前上证综合指数个股集中度较高的特点,本基金採取了“重点抽样 + 分层抽样”的方法对基準指数进行抽样複製。为了能够更好的跟蹤上证综合指数,如果今后由于基準指数成份股结构的变化,其他抽样複製方法将更适合对基準指数的跟蹤,本基金将做相应的变更。对于抽样複製方法的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本基金管理人需在方法变更前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阐明变更抽样複製方法的原因。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至少将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进行收益分配;
4、若《基金契约》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每年度6月和12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2元时,至少将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进行收益分配,且在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之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7、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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