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工作分工 郑连胜同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刘茜堂同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事代表工作室工作。
李玲同志:协助刘茜堂同志抓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苍山县人大常委会
- 类别:人大常委会
- 地点:苍山县
- 国家:中国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事业单位
工作分工
李玉廷同志: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联繫工商、财税和农业方面的工作。
杨振广同志: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工作,联繫城建交通、科教文卫和计画生育方面的工作。
张林同志:分管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信访工作室工作,联繫政法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
机构设定
苍山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信访工作室、法制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其中办公室下设研究室。各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办公室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有关档案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文书、机要、保密、档案和图书资料的管理;负责档案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以及报刊杂誌的征订、分发与管理;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加强对车辆、办公用品的管理。负责财务方面的具体事宜和机关老干部工作,统筹兼顾,搞好协调与服务;负责属于联繫範围内的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催办联繫工作,协助人事代表工作室对本室所联繫单位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催办、督办工作;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策提供依据。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部署,对需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对县政府财政经济部门贯彻实施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适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他们的工作汇报;对全县财经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民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协助有关委室对本委联繫内的人民代表议案、意见、建议、批评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人民来信来访的催办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草案徵求意见的工作;为“三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服务,承办“三会”的有关事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和部署,对需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本委员会联繫单位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写出报告和建议;督促协助有关本委员会联繫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落实,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检查,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对联繫单位和重大事项及人民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适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关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决议、决定、布告、通告和重要档案以及与宪法、法律相牴触的条文,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属于联繫单位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催办、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上级人大机关交办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草案徵求修改意见的工作;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认真搞好“三会”(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服务;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
信访工作室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代表和人民民众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其负责人的来信来访,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宜;定期向分管主任或主任会议报告人民民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对来信来访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妥善处理;负责代表和人民民众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工作,搞好登记,本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好转办、交办、联办和督办工作,对应由人大常委会直接处理的问题,做好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归档工作;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认真为“三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服务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
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对需要提请其审议决定的“一府两院”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继续督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享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或单位“两错”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协助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搞好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拟任命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通报等事项的準备工作;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调查、检查、视察活动,并对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调查、检查、视察,事前提出方案,事后写出报告;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繫,受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託,调阅“一府两院”有关执法工作方面的案卷,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提供可靠依据;受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託,对“一府两院”提请的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规範性档案(草案)依法进行审阅或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备案;办理县人大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对需要提交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对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贯彻属于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听取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全县教科文卫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搞好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并提出建议;对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决议、决定、规定、布告、通告和重要档案等与宪法、法律、法规相牴触的条款,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修订或撤销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教科文卫方面的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催办工作;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对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方案,做好安排;参与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活动;承办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宜;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草案徵求意见的工作及其他事项。
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布置,对需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适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汇报;审阅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规定、布告、通告和重要档案。对与宪法、法律、法规相牴触的条文,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修订或撤销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委所联繫单位承办的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意见、建议、批评和人民民众来信来访的督办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上级人大机关交办的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草案徵求修改意见的工作;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对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视察做好服务工作;负责三会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内容档案的起草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力所能及地参加有关农业方面的经济活动;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
人事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中有关本室职责範围内的档案起草、修改、校对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事宜;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人事方面的具体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调查、视察等项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换届选举有关人事代表方面的具体事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及补选、罢免代表和代表辞职的具体工作;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登记、转办、督办等工作;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对有关人事代表方面的视察,事先搞好调查研究,提出视察方案,做好服务工作;负责与代表联繫和代表小组活动的日常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宜。
办公室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有关档案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文书、机要、保密、档案和图书资料的管理;负责档案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以及报刊杂誌的征订、分发与管理;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加强对车辆、办公用品的管理。负责财务方面的具体事宜和机关老干部工作,统筹兼顾,搞好协调与服务;负责属于联繫範围内的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催办联繫工作,协助人事代表工作室对本室所联繫单位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催办、督办工作;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策提供依据。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部署,对需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对县政府财政经济部门贯彻实施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适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他们的工作汇报;对全县财经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民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协助有关委室对本委联繫内的人民代表议案、意见、建议、批评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人民来信来访的催办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草案徵求意见的工作;为“三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服务,承办“三会”的有关事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和部署,对需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本委员会联繫单位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写出报告和建议;督促协助有关本委员会联繫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落实,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检查,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对联繫单位和重大事项及人民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适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关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决议、决定、布告、通告和重要档案以及与宪法、法律相牴触的条文,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属于联繫单位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催办、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上级人大机关交办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草案徵求修改意见的工作;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认真搞好“三会”(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服务;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
信访工作室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代表和人民民众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其负责人的来信来访,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宜;定期向分管主任或主任会议报告人民民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对来信来访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妥善处理;负责代表和人民民众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工作,搞好登记,本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好转办、交办、联办和督办工作,对应由人大常委会直接处理的问题,做好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归档工作;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认真为“三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服务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
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对需要提请其审议决定的“一府两院”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继续督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享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或单位“两错”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协助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搞好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拟任命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通报等事项的準备工作;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调查、检查、视察活动,并对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调查、检查、视察,事前提出方案,事后写出报告;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繫,受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託,调阅“一府两院”有关执法工作方面的案卷,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提供可靠依据;受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託,对“一府两院”提请的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规範性档案(草案)依法进行审阅或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备案;办理县人大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对需要提交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对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贯彻属于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听取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全县教科文卫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搞好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并提出建议;对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决议、决定、规定、布告、通告和重要档案等与宪法、法律、法规相牴触的条款,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修订或撤销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教科文卫方面的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催办工作;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对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方案,做好安排;参与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活动;承办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宜;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草案徵求意见的工作及其他事项。
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布置,对需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适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汇报;审阅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规定、布告、通告和重要档案。对与宪法、法律、法规相牴触的条文,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修订或撤销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委所联繫单位承办的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意见、建议、批评和人民民众来信来访的督办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上级人大机关交办的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草案徵求修改意见的工作;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对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视察做好服务工作;负责三会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内容档案的起草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力所能及地参加有关农业方面的经济活动;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
人事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中有关本室职责範围内的档案起草、修改、校对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事宜;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人事方面的具体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调查、视察等项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换届选举有关人事代表方面的具体事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及补选、罢免代表和代表辞职的具体工作;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登记、转办、督办等工作;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对有关人事代表方面的视察,事先搞好调查研究,提出视察方案,做好服务工作;负责与代表联繫和代表小组活动的日常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