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信体制是指卫星通信系统的工作方式,即所採用的信号传输方式、信号处理方式和信号交换方式等。它由基带信号形式、信源编码方式、差错控制方式、基带信号传输方式、基带信号多路复用方式、信号调製方式、多址方式和信道分配与交换方式等各部分组成,每部分又有不同方式需选择,是一个较複杂的结构。
卫星通信体制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节省射频信号频宽和功率,提高信号传输质量和可靠性。当今卫星通信体制标準主要是卫星运营商或产品生产商制订的企业标準,另有少量的行业标準和国家标準,国际组织制订的标準至今仅为DVB-S、DVB-RCS和DVB-S2标準。因此,採用国际标準的VSAT系统也就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未来卫星技术发展的方向。基于DVB协定的VSAT系统国内外产品的基本体制是外向信道传输体制为DVB-S/S2,载波工作方式为TDM;内向信道传输体制为DVB-RCS,载波工作方式为MF-TD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