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官话是指官话方言中的北京官话、东北官话、胶辽官话、冀鲁官话、中原官话和兰银官话总称,即除去南方地区的江淮官话和西南官话的所有官话总称。狭义上也单单指北京官话这一作为汉语国语标準音的原方言。
从1980年代后期,此辞彙已不在汉语方言学的着作中使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北方官话
- 解释:中原官话和兰银官话总称
- 消失日期:从1980年代后期
- 其他近义:官话
定义
北方官话是指官话的一部分,它并不是一个指代明确的辞彙,它指∶
1(狭义).北京官话这一汉语国语原型方言;
2(广义).北京官话、冀鲁官话、东北官话、胶辽官话四种传统北方分区方言;
3(广义).北京官话、东北官话、胶辽官话、冀鲁官话、中原官话和兰银官话,即官话除南方地区的江淮官话和西南官话之外的部分。
争议与取消
一些学者用“北方官话”来指代作为官方标準语的北京官话。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语言学界的公认。
在语言学上,过去有学者划分出“北方官话”这个分区,但从1980年代后期,此辞彙已不在汉语方言学的着作中使用。
其他近义
官话
北方话
北方方言
现代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