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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水务局

2021-03-21 12:16:41 百科

昆明市水务局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水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昆明市水务局
  • 级别: 正处级
  • 内设机购: 办公室 规划计画处 等
  • 机关行政编制:49名

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昆明市水利局承担的职责。
(三)划入原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承担的城市供水、节约用水、再生水利用行政管理职责。
(四)划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承担的涉水行政管理职责。
(五)将全市除滇池外的渔业行政执法职责交由昆明市渔业行政执法局承担。
(六)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订全市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画;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城乡供水发展规划、防汛抗旱规划、水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监督指导全市城乡供水工作和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昆明市防汛抗旱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河道建设与管理,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城市供水应急预案、防汛抗旱预案、水源区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市地方小水电建设工作,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六、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準、规程规範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七、负责计画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计画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準,负责指导新建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指导和推动节水管理,节水型城市创建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供用水管理,监督指导昆明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及再生水、雨水收集利用。
八、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并定期公告,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昆明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贯彻执行国家水源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指导全市水源区保护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水政监察执法和供水节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有关的行政複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间和跨县(市)区的水事纠纷。
十二、按照规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画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三、开展地热水、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规划,并对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地热水、矿泉水水资源费徵收。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购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水务局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二)规划计画处
(三)水资源处
(四)政策法规处
(五)资产财务处
(六)建设管理处
(七)水土保持处(昆明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八)农村水利处
(九)供水管理处
(十)安全监督处
(十一)科技外事处
(十二)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内设机构的职责由昆明市水务局在组织实施本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同时抄报市委编办备案。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9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正县级)、副局长5名(副县级)、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中层领导职数17名。机关党委专职书记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1名(正科级),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

其他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昆明市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準确性、及时性负责。昆明市水务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昆明市环保局协商一致。
(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昆明市水务局负责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的统一管理,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做好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的管理工作。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昆明市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航运安全负责。由昆明市水务局牵头,会同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画,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四)滇池水量调度控制套用计画,由市滇池管理局会同市水务局研究,以市水务局的名义上报省水利厅批准后实施。《滇池取水许可证》由市滇池管理局向市水务局申请,由市水务局审核后委託市滇池管理局核发,水费由市滇池管理局徵收,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
(五)昆明城区防洪排涝的职责分工。昆明市水务局负责松华坝水库的防洪安全管理,加强城区河道防洪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四城区做好主城周边区水库的防洪安全管理;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负责主要出入滇池河道管理範围内的防洪安全,做好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防洪排涝安全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防洪排涝安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管理所承担的在建工程(含尚未验收移交工程)防洪排涝安全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度汛计画,清除施工建筑垃圾,确保河道、沟渠、排水管网行洪畅通;昆明市规划局负责昆明城区的河道、沟渠、湖塘、防洪围堤、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规划工作,划定河道控制蓝线,确保各类防洪、排涝设施规划建设满足行洪和排水要求。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交通沿线的防汛排水安全检查,确保排水和交通畅通;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理因山洪引起的山体滑坡、土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六)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统一由昆明市水务局负责,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配合。
(七)昆明市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管理处更名为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
(八)原市市政公用局8名公务员连人带编划入市水务局机关。
(九)昆明市计画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整建制划归昆明市水务局管理。昆明市计画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兼任市水务局副局长。
(十)昆明市水务局管理昆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昆明市计画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昆明市水政监察支队、昆明市渔业行政执法局、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昆明市水务局物资站、昆明市水利水电机械工程处、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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