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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方强

2021-02-21 02:09:20 百科
于方强

于方强

于方强,南京天下公主任,2012年为南都公益周刊、中国发展简报写公民社会专栏。2011年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于方强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
  • 职业:主任
  • 性别:男

简介

2010年受龙应台基金会邀请访问台湾,2009年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访问学人。

工作经历

2011.07~至今 南京天下公主任
2010.01~2011.07 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
2009.01~2010.01 益仁平中心法律援助事务负责人、北京办公室主任
2008.09~2009.01 爱知行研究所、益仁平,兼职法律工作、昆明办公室负责人
2008.01~2008.09 益仁平中心,郑州办公室主任
2007.08~2008.01 益仁平中心,法律助理
2005.03~2007.08 河洛志愿者协会,理事、河洛义教负责人

公益服务

河洛隆丰计画

(以洛阳周边山区贫困学生为资助对象的公益扶助项目)
自费下乡达17次,曾骑脚踏车7小时去嵩县山区进行为期5天的贫困调查
目前已有311名学生接受资助,资助总额达406038.86元
与隆丰皮草、IEKA接洽,现双方每年出资1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河洛义教

(一个以支教为活动核心的暑期支教项目)
06年洛阳地区高校巡迴展共有1000多人报名
06年安排十场面试、分六次培训900(人/次)
06年吸引了山东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吉林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北京师範大学等省外高校共21人参加,最终下乡63人
创建河洛义教组织结构,自07年以来保持常年良性运转

研究

《2007年中国健康与就业权报告》
《成骨不全患者生存现状调查报告》“政策法律”部分
《NGO如何面对外界质疑——兼谈NGO自治》
《谈<西南强旱民间应急试炼 NGO在哪里?>》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NGO準备好了吗》
《中国工作中的平等和反歧视:培训手册》“疾病歧视”部分
《反歧视诉讼在中国——民间组织对立法和司法的贡献》主要作者
主编《河洛义教教学手册》

协助案件

● 爱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
该案被评为2010年十大影响性宪法事例
● 廊坊一女生因父母曾被行政拘留无法报考军校案
该案被评为2009年十大影响性宪法事例之五
● 徐州一考生因先孕后婚被取消公务员录取资格案
该案被评为2009年十大影响性宪法事例之九
● IBM歧视抑郁症员工 抑郁症歧视第一案
该事件被评为“2008年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十大案例”之一
● 西安高考移民集体诉讼
该案被评为“2008中国十大教育新闻”之一,“2008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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