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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首席大法官

2020-12-05 09:34:26 百科
美国首席大法官

美国首席大法官

美国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是美国联邦政府法务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国最高司法官员,领导最高法院的事务并在弹劾美国总统时主持参议院。同时,按近现代传统,首席大法官还主持美国总统的宣誓仪式,但这样的做法没有《美国宪法》和任何法律作依据。

现任即第十七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罗伯茨,他由乔治·沃克·布希总统任命,2005年9月29日获美国参议院通过。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美国首席大法官
  • 外文名: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 性质:联邦政府法务部门的领袖
  • 设立:美国宪法 1789年3月4日

历史

《美国宪法》并未明确说明设立首席大法官职务,只是在第一条第三款中作了辅垫:“如受审者为合众国总统,则应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主席(When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is tried, the Chief Justice shall preside)”。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的有关叙述了。至于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则更是一字未提。
首席大法官与最高法院大法官一样,由总统提名并需经参议院同意。《宪法》要求最高法院的所有法官都必须“尽忠职守(shall hold their offices during good behavior)”,这句话也间接地规定了任期:他们是终身制的,除非自动退休或被国会弹劾并证明有罪。
有一部分首席大法官,例如威廉·哈布斯·伦奎斯特,是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上被总统提名为首席大法官的,这时同样需要参议院的批准(如果提名不通过,他将不能成为首席大法官,但仍可以继续担任最高法院法官)。大部分首席大法官,包括罗伯茨,在被任名之前并未在最高法院工作过;有些首席大法官,例如约翰·马歇尔和厄尔·沃伦此前甚至没有任何司法经验。
首席大法官经常被错误地写成“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其实并不然,根据《美国法典》,它的全称是“美国首席大法官”。这一头衔是在第六任首席大法官萨蒙·波特兰·蔡斯的建议下改变的,因为他想强调最高法院与联邦政府部门具有同等地位。与之相反的是,最高法院的其它8位大法官的正式头衔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而不是“美国大法官”。
首席大法官的薪水由国会预算,每年208,100美元(2006年),比其他大法官略高。

职责

主要职责

除履行与其他大法官相同的职责外,首席大法官还有拥有另外一些特定职责。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首席大法官在总统被弹劾过程中主持参议院。共有两位首席大法官使用过此项权利,分别是1868年安德鲁·詹森弹劾案中的萨蒙·P·蔡斯和1999年比尔·柯林顿弹劾案中的威廉·伦奎斯特。同时,根据《美国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副总统担任代理总统,因此首席大法官在副总统弹劾过程中同样主持参议院。但是,迄今为止,还未有副总统被弹劾过。
首席大法官被认为是最有资历的法官。因此,他总是在各种案件讨论或投票会议中任主席、首先发言并对整个讨论产生重要影响。
此外,首席大法官还主持美国总统就职仪式,虽然这一传统已超出了美国宪法对首席大法官的职责规定。

其它职责

担任史密森学会会长
担任美国司法学会(Judicial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会长、美国联邦法院行政长官
指定美国外国情报监督法院(United States 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成员
指定跨地区诉讼司法陪审员(Judicial Panel on Multidistrict Litigation)

历任情况

NO。
首席大法官
任期
任命人
1
约翰·杰伊
1789年10月19日 - 1795年6月29日
乔治·华盛顿
2
约翰·拉特利奇*§
1795年8月12日 - 1795年12月15日
乔治·华盛顿
3
奥利弗·埃尔斯沃思
1796年3月8日 - 1800年12月15日
乔治·华盛顿
4
约翰·马歇尔
1801年2月4日 - 1835年7月6日†
约翰·亚当斯
5
罗杰·布鲁克·托尼
1836年3月28日 - 1864年10月12日†
安德鲁·杰克逊
6
萨蒙·波特兰·蔡斯
1864年12月15日 - 1873年5月7日†
亚伯拉罕·林肯
7
莫里森·韦特
1874年3月4日 - 1888年3月23日†
尤利塞斯·S·格兰特
8
梅尔维尔·富勒
1888年10月8日 - 1910年7月4日†
格罗弗·克利夫兰
9
爱德华·道格拉斯·怀特**
1910年12月19日 - 1921年5月19日†
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10
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1921年7月11日 - 1930年2月3日
沃伦·G·哈定
11
查尔斯·埃文斯·休斯§
1930年2月24日 - 1941年6月30日
赫伯特·胡佛
12
哈伦·菲斯克·斯通**
1941年7月3日 - 1946年4月22日†
富兰克林·D·罗斯福
13
弗雷德里克·摩尔·文森
1946年6月24日 - 1953年9月8日†
哈利·S·杜鲁门
14
厄尔·沃伦
1953年10月5日 - 1969年6月23日
德怀特·D·艾森豪
15
沃伦·厄尔·伯格
1969年6月23日 - 1986年9月26日
理察·尼克森
16
威廉·伦奎斯特**
1986年9月26日 - 2005年9月3日†
隆纳·雷根
17
约翰·罗伯茨
2005年9月29日至今
乔治·W·布希
注:* 国会休会期被任命,后被参议院否定 ** 在最高法院大法官职位上被任命 *** 曾担任过美国总统 § 曾担任过最高法院大法官 † 在任上逝世

相关书籍

《美国首席大法官》
作者:刘文涛 主编
美国首席大法官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出版年: 2011-1
定价: 32.00
装帧: 平装
ISBN: 9787513301145
内容简介
本书详细记述了美国最高法院历任十六位首席大法官的成长曆程、工作经历和他们所审理过的深远影响美国社会发展的经典案例。在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下,美国总统和国会虽然能在政治舞台亡呼风唤雨、风光无限,但是掌握司法权、维护宪法尊严和社会稳定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才是国家权力的象徵,才是真正左右美国国家命运和决定社会发展方向的第一人。

目录

前言
约翰·杰伊
约翰·拉特利奇
奥利弗·埃尔斯沃思
约翰·马歇尔
罗杰·布鲁克·坦尼
西蒙·波特兰·蔡斯
莫里森·雷米克·韦特
梅尔维尔·维斯顿·富勒
爱德华·道格拉斯·怀特
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查尔斯·埃文斯·休斯
哈兰·菲斯克·斯通
弗雷德·穆尔·文森
厄尔·沃伦

媒体评论

是他们见证了美国成长为超级大国的整个过程,树立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希望,维护了美国民主制度下的人人平等的信念,确立了真理与正义是衡量事实的唯一标準,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保护美国人民利益最有利的武器。  ——比尔·柯林顿(美国第42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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