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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21-01-26 13:46:00 百科

贺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11月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丽萍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强、吴泽荣、黄金文、蒋藤庆、廖成明,秘书长卿汤义及各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桂粤湘区域性交通枢纽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15年贺州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办法修订草案》及人事任免事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贺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地区:贺州市
  • 会议内容: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 举办机构:人大常委会
会议内容
会议认为,建设桂粤湘区域性交通枢纽是我市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加快编制贺州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进一步整合力量和资源,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推进桂粤湘区域性交通枢纽建设。会议指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率和满意率均得到提升,希望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会议希望,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做好重点支出资金的监督和审计检查,特别是要做好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和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自治区人大相关规定和人大工作需要,常委会及时修订了实施自治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办法,并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的结果形式、重大事项议案或报告应询出席人员,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议题确定机制、跟蹤监督程式、备案审查机制等,使我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更科学、更民主、更规範。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闭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办事机构处级干部,市政府办、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的领导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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