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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经信委

2021-02-25 21:02:58 百科

魏县经信委

研究工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工业技术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县科技重大专项成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魏县经信委
  • 外文名称:Weixian commission by letter
  • 行政区类别:县
  • 所属地区:河北省邯郸市

主要职责


1、研究工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工业技术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县科技重大专项成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2、拟定全县工业经济年度发展计画目标,负责全县工业运行综合性档案起草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工业企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预测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研究提出工业运行调控政策措施,组织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工业运行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运行电、煤、油、气、运等生产要素调度及重要物资的保障工作。
3、负责煤炭市场监管及煤炭经营资格的审核申报和发放工作;依法监管全县所有矿产,包括金属、非金属、砖瓦粘土、河沙、铁路路基用土、纯净水、建材、化工等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依法对砖瓦厂及符合徵收範围的矿业开採的单位和个人徵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许可权内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申报工作。
4、负责管理城镇集体工业联社资产,行使出资人职能,负责向投资、参股单位委派董事和监事,依法享有联社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分配权和处置权。
5、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推动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并承担管理工作;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网际网路融合;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负责组织智慧卡的套用推广工作;负责县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重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6、负责提出全县工业节能计画方案,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製造、企业节能管理;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组织淘汰落后产能及清理整顿“五小”工作。
7、负责全县冶金建材行业、机械製造行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冶金建材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电子信息产品製造、软体与信息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电子信息产品製造业、软体与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
8、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巨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银保、银企合作;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推进全民创业活动,最佳化创业环境,促进就业。
9、研究全县工业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工业企业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系统企业改制、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设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档案起草工作。
(三)规划司。
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
(四)财务司。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产业政策司。
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相关行业準入条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準入管理事项。
(六)科技司。
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準;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範和标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範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七)运行监测协调局。
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通信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八)中小企业司。
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巨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
(十)安全生产司。
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业司(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十二)装备工业司。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製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託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三)消费品工业司。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捲菸、食盐和糖精的生产计画;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十四)军民结合推进司。
提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準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
(十五)电子信息司。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製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套用。
(十六)软体服务业司。
指导软体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体、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範和标準;推动软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体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七)通信发展司。
协调公用通信网、网际网路、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路资源共享;拟订网路技术发展政策;负责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通信建设市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準并监督实施。
(十八)电信管理局。
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提出市场监管和开放政策;负责市场準入管理,监管服务质量;保障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拟订电信网间互联互通与结算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通信网码号、网际网路域名、地址等资源的管理及国际协调;承担管理国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挥协调救灾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担战备通信相关工作。
(十九)通信保障局。
组织研究国家通信网路及相关信息安全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协调管理电信网、网际网路网路信息安全平台;组织开展网路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拟订电信网路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网路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特殊通信管理,拟订通信管制和网路管制政策措施;管理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二十)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
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二十一)信息化推进司。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路融合;承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信息安全协调司。
协调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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