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议事制度是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 科学化水平, 使领导班子议事的内容和程式更加科学、规範的重要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议事的一般规则:
1、政务服务中心内一切重要问题, 都要提交党支部会或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发挥集体决策的优势。
2、要做好会前準备工作。 对于複杂的和有分歧意见的重要问题, 会前中心主任要个别进行初步商议,沟通情况,使班子成员有思想準备,或形成初步一致意见,以免会上议而不决或决定流于形式。对于业务技术性较强的问题, 会前班子成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材料,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意见, 进行充分论证,以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性。
3、要充分发扬民主。 议事中,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要认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 尤其是能够听得进不同意见,保证班子成员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4、会议要着重对重大问题的研究, 不纠缠细小问题的争论。 班子成员要遵守保密规定,议事情况不得泄漏,作出的决定在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外传。
5、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的考勤和请假制度。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 对于重要问题的决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若同意为有效。有严重分歧的问题可暂不作决定,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定。
二、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
1、议事的内容和範围: 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 政策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的情况; 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党支部工作;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对党员的表彰、 处分等问题;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选拔、 任免和调整等工作;讨论决定中心各方面的其它重大问题以及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2、会议主持人、 参加人员、记录人员和召开会议时间,按党支部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
1、议事的内容和範围: 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事方针、政策的重要措施和重要决策;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发生的重要问题;讨论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和工作思路,以及贯彻落实人事政策、 法规的实施意见;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通报重要情况;讨论其他重要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
2、领导班子会议由中心主任或由局长委託中心副主任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等与议题有关的人员根据需要可列席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3、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事项, 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