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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02-16 18:24:06 百科
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一个国家机关单位,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

逄增力为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类别:政府部门
  • 地点:本溪市紫金路1
  • 职责: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

工作职责

(一)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
(二)负责行使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準、环境卫生标準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负责行使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和对机动车侵占人行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临时占地费收缴的职责。
(五)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课题的调研,提出完善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六)负责全市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和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各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责许可权


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许可权
(一)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和对各城区综合执法局的业务指导。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集中查处违法行为的指导和调度。
(三)负责对城市建成区範围内指定道路和区域内(详见附表一)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管理的行为和无照占道商贩、机动车侵占人行道路的行为实施处罚。
(四)负责对城市规划区範围内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行为实施处罚【不包括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和南芬区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及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面积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构筑物、建筑物】。
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责许可权
  (一)各城区和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行政执法业务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指导。
(二)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除市综合执法局管辖的道路和区域以外的所有道路、广场(详见附表二)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的行为和无照占道商贩、机动车侵占人行道的行为实施处罚;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面积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案件。并做好拆迁工作和上述执法案件的投诉、信访工作。南芬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本辖区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等管理行为和无照占道商贩、机动车侵占人行道路的行为实施处罚;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行为的案件。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等管理行为和无照占道商贩、机动车侵占人行道路的行为实施处罚;负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行为实施处罚。

设定机构

办公室
负责起草全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画、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等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处理机关政务、事务、财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宣传、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局年鉴和大事记的编写、《综合执法》的编辑发行、政务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全局各种重要会议的承办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服务环境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全局信访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各种装备、设备、车辆、办公用房的配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收费、罚没票据的使用、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全局安全和卫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调指导处
负责制定全局年度执法业务工作计画、执法工作目标责任状,提出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标準、完成时限、责任人和有关要求;负责全局执法业务的对内对外协调、衔接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全局重大案件的督办工作;负责相关部门转办案件(规划案件除外)的受理工作;负责受理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现场投诉和调查处理;负责全局市民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定案、建议、提案和政府转办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局执法统计综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考核处
根据局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制定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检查考核细则和考评标準;负责全局各单位及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全局(含办公场所)队容风纪的监督考核;负责执法人员上岗情况、作为情况的检查考核;负责行政执法效能的日常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和委託执法单位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检查考核体系;负责“六定”责任制的考核;负责调研提出考核中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定期完成《执法考核通报》的编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负责国家、省、市人事和干部管理方面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贯彻和落实;负责年度人事劳资计画的制定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构编制、人员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奖惩工作;负责在职人员教育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全局人员工资、保险的核定申报工作;负责与上级人事组织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负责计画生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本系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修改、论证、呈报、解释工作;负责全局普法宣传、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制定的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制定规範行政执法行为有关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及疑难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相关部门转办规划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执法管辖範围的界定和执法管辖争议的协调;负责行政複议、行政诉讼的办理及组织听证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备案、相关案卷建立统计工作;负责调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制定工作;负责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会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与上级法制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贯彻党组各项决议,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请示汇报工作;负责拟定党委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党组织、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组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工作、支部换届选举、完善党委的各项工作制度,主持召开党委会。负责综合执法系统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协调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工作;负责市与我局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的承办工作和城乡共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
监察室是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行风热线工作。

人员编制

局长逄增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彭良民
分管工作
负责人事、行政事务、宣传、信访、机动车违法占压人行道及城市“小招贴”的治理和查处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处、第一执法支队和物业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庄广海
分管工作
负责全局政策法规、法律宣传和培训、综合治理,违反城市规划案件的查处和覆核,收费及拆迁方面的工作;负责城市规划项目的开工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第四执法支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昭刚
分管工作
负责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逯其新
分管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党务、工会,执法考核、服务环境绩效考核以及队伍建设方面工作。分管监察室、执法考核处、机关党委、工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远
分管工作
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市民投诉、建议提案办理,负责局财务方面工作,协调各区执法局、城管治安派出所工作。分管协调指导处、第二执法支队、第三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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