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包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市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包头市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包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0日
- 主持人:苏誉、王飞
会议内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伯群作的关于检查《包头市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誉,副主任王飞、乌恩孟和、张伯群、白志强、王琨、郭卫新,秘书长王汉彪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列席人员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郝光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青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宪涛,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名自治区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名市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