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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03-06 00:39:18 百科

衡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衡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在人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对全市“三年大变样”重点工作视察情况的报告;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批准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命事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衡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09年12月30日 

会议内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对全市“三年大变样”重点工作视察情况的报告;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批准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命事项。
孙志人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报告中涉及到的重点项目建设、“三农”工作、“三年大变样”活动及市民关心的回迁楼、经济适用房及公用设施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上还对召开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与全市人大代表要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负重加压、拼搏进取,为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宜学、宜游”的现代化“水市湖城”做出积极贡献。

出席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人,副主任郑新秋、杨金锁、王秀珍、纪青哲、何同恩,秘书长裴保顺出席。

列席领导

市政府副市长杨新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茂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金波,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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