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殿武,1936年生,吉林省永吉县人。1989年起先后任保定地区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兼白洋淀温泉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保定市委顾问等职,1995年2月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平义杰
- 籍贯:吉林省
- 出生地:永吉县
- 性别:男
- 国籍:中国
- 出生年月:1936年
简介
姜殿武,1936年生,吉林省永吉县人。1989年起先后任保定地区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兼白洋淀温泉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保定市委顾问等职,1995年2月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7年11月因违纪违法案被罢免两级人大代表资格并撤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开除姜殿武党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是第八届河北省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姜殿武受贿案
被告人姜殿武,男,61岁,原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保定地区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兼白洋淀温泉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1997年11月1日,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罢免姜殿武的两级人大代表资格。
1997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姜殿武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11月1日依法将其逮捕。该案于1998年4月24日侦查终结,1998年6月23日根据案件管辖範围,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向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被告人姜殿武犯罪事实如下:
被告人姜殿武在任保定地委书记兼白洋淀温泉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于1993年12月31日在保定宾馆与何兰亭、司徒玉莲(均另案处理)、唐某、马某某等人商讨白洋淀温泉城开发事宜时,姜同意给港商司徒玉莲在保定白洋温泉城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範围内增加“博彩”项目。致使司徒玉莲在白洋淀温泉城开办的企业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仅据1996年11月19日至1997年1月9日赌场帐房记录统计,境内外参赌人员达236人次,输赢总额港币1.55亿元。
被告人姜殿武在任保定地委书记兼白洋淀温泉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于1993年3月3日赴香港参加白洋淀集团公司董事会。在此期间,收受港商司徒玉莲金丝如意1件,价值人民币1.16万余元。1993年7月,被告人姜殿武赴港参加河北省招商会期间,收受港商司徒玉莲港币1.5万元。
1993年1月,被告人姜殿武在任保定地委书记、行署专员期间,应朱占良(另案处理)的申请,指使原保定地区财政局直接拨给蠡县大百尺村“保定地区示範蛋鸡厂”财政周转金150万元(使用期一年),朱占良遂后将其中50万元转入其个体经营的毛纺厂。1993年3月,被告人姜殿武在香港召开董事会期间,将燕赵毛纺厂(朱占良、蒋亚藏、施晨义三人合伙)的合资意向书经司徒玉莲签字后带回,交给蒋亚藏,据此蒋亚藏在姜殿武的帮助下,领取了合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993年中秋节前后的一天,被告人姜殿武收受朱占良、蒋亚藏送给的人民币5万元。
1994年11月20日,被告人姜殿武在明知蠡县大百尺村养鸡厂已关闭的情况下,应朱占良的要求,利用职务之便,写信给原保定地区财政局局长,谎称养鸡厂正在发展,指示所借150万元周转金延期一年归还。1995年2月,在省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姜殿武收受朱占良人民币10万元。
综上所述,被告人姜殿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同意并指使有关部门为港商办的公司证照上增加“博彩”项目,致使港商司徒玉莲据此在白洋淀温泉城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严重损害了国家声誉,在境内外造成了极坏的政治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被告人姜殿武的行为已触犯修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姜殿武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港商及他人款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已构成受贿罪。
1998年11月18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姜殿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鑒于被告人姜殿武所获赃款已全部退出,且认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姜殿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姜殿武不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