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4年财政预算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画(草案)》、《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稿)》。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三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对《邯郸市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保温材料管理条例(草案)》和《邯郸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4年12日29日
- 主持人:彭学增
会议内容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4年财政预算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画(草案)》、《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稿)》。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三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对《邯郸市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保温材料管理条例(草案)》和《邯郸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学增,副主任武十周、郑金平、胡永海、齐景海、李永科、李惠玲、李士海,秘书长王书生及常委会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
列席人员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曹子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明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保卫、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