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邯郸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和《邯郸市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连维臣採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3日
- 主持人:彭学增
会议内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邯郸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和《邯郸市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连维臣採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学增,副主任武十周、郑金平、胡永海、齐景海、李永科、李惠玲,秘书长王书生及常委会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
列席人员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江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振之、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