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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1-03-30 03:54:39 百科

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茂名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10月5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的决议》。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08年10月5日 

会议内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的议案。会议认为,全市公路车辆通行实行年(次)票制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茂名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顺应时势的要求。实行年(次)票制可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有利于最佳化投资环境和降低收费成本,提高还款能力,解决收费站过多、过密的问题,确保公路建设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为此,会议表决通过了《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的决议》。
会议要求:对有相对固定营运线路且不经过收费站的客货车给予优惠措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实施年(次)票制后,将可减少收费人员250多人,市政府要认真研究,妥善安置;对于运营成本问题,市政府要认真抓好落实。请市政府于2009年12月31前就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副主任庞汉瑞、吴杰斌、李喜气、欧兰芳、卢方圆,秘书长周安敏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3人出席了会议。

列席人员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郭元强,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华金,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文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文焕,部分市十届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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