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将邯郸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草案);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关于《关于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区生态治理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决议(草案)。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商贸物流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和《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森林法》和《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邯郸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会议
- 召开时间:2014年8月22日
- 主持人:彭学增
会议内容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将邯郸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草案);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关于《关于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区生态治理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决议(草案)。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商贸物流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和《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森林法》和《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邯郸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学增,副主任武十周、郑金平、胡永海、齐景海、李永科、李惠玲、李士海,秘书长王书生及常委会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
列席人员
市政府副市长武金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振之、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