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6月25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依法徵用土地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级2008年财政决算报告、2008年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其审计报告,审查批准市级2008年财政决算;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情况汇报、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区投资环境与招商引资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进行了人事任免;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09年6月25日
会议内容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依法徵用土地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依法徵用土地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会议指出,市政府在依法徵用土地工作中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二是征地补偿标準离民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拆迁安置未有得力的措施。四是一些历史的遗留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化解。五是违法违规用地现象还时有发生。六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此外,一些宗族势力、黑恶势力以中饱私囊为目的,借政府征地之机敲竹槓,甚至煽动民众集体上访,这不仅增加了征地工作的难度,也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认真做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征地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提高征地补偿标準和加大拆迁安置力度;要继续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要敢于面对和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要使征地工作走上规範化、法制化的轨道;要编制土地总体规划和利用规划;要继续加大对征地工作的投入,增加政府土地储备;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杜绝违法违规用地现象;要积极向省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促使省里完善征地法规的实施细则。
二、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级2008年财政决算报告、2008年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其审计报告,审查批准市级2008年财政决算。
会议认为,2008年市政府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方案,市财政部门努力工作,积极应对各种特殊困扰,加大力度抓收入,科学理财,确保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保证了重点,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基本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决算如实反映了预算执行的结果。会议同时认为,市审计部门充分发挥了审计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抓住了重点,取得了显着成效;促进和规範了财政资金科学分配和合理使用,推动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花了较大力量抓了延伸审计,发现和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补交了大额的税费,为顺利执行完成年度预算作出了较大贡献。会议决定批准市级2008年财政决算,并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努力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加强收入征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徵税问题,要规範征管机制,堵塞税收漏洞;要抓紧闲置土地清理及土地闲置费徵收;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理财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要认真做好项目资金使用跟蹤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防範财政风险;要继续健全完善预算编制机制,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要继续依法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抓住重点,争取更大成效。对“审计报告”所列举的问题,市政府应当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责成有关单位认真整改,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情况汇报、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区投资环境与招商引资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四、进行了人事任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陈北祥的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的提请,任命欧梅菊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徐金信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梁庆才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的提请,任命包建国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王洪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包建国辞去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王洪辞去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免去谢文焕、何春青的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五、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经表决,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林家庆、祝世京、张东林、陈权雄、黄华生的代表资格有效。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475名(详见《茂名日报》2009年6月26日《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一、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依法徵用土地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依法徵用土地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会议指出,市政府在依法徵用土地工作中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二是征地补偿标準离民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拆迁安置未有得力的措施。四是一些历史的遗留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化解。五是违法违规用地现象还时有发生。六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此外,一些宗族势力、黑恶势力以中饱私囊为目的,借政府征地之机敲竹槓,甚至煽动民众集体上访,这不仅增加了征地工作的难度,也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认真做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征地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提高征地补偿标準和加大拆迁安置力度;要继续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要敢于面对和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要使征地工作走上规範化、法制化的轨道;要编制土地总体规划和利用规划;要继续加大对征地工作的投入,增加政府土地储备;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杜绝违法违规用地现象;要积极向省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促使省里完善征地法规的实施细则。
二、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级2008年财政决算报告、2008年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其审计报告,审查批准市级2008年财政决算。
会议认为,2008年市政府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方案,市财政部门努力工作,积极应对各种特殊困扰,加大力度抓收入,科学理财,确保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保证了重点,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基本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决算如实反映了预算执行的结果。会议同时认为,市审计部门充分发挥了审计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抓住了重点,取得了显着成效;促进和规範了财政资金科学分配和合理使用,推动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花了较大力量抓了延伸审计,发现和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补交了大额的税费,为顺利执行完成年度预算作出了较大贡献。会议决定批准市级2008年财政决算,并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努力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加强收入征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徵税问题,要规範征管机制,堵塞税收漏洞;要抓紧闲置土地清理及土地闲置费徵收;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理财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要认真做好项目资金使用跟蹤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防範财政风险;要继续健全完善预算编制机制,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要继续依法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抓住重点,争取更大成效。对“审计报告”所列举的问题,市政府应当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责成有关单位认真整改,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情况汇报、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区投资环境与招商引资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四、进行了人事任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陈北祥的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的提请,任命欧梅菊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徐金信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梁庆才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的提请,任命包建国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王洪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包建国辞去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王洪辞去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免去谢文焕、何春青的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五、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经表决,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林家庆、祝世京、张东林、陈权雄、黄华生的代表资格有效。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475名(详见《茂名日报》2009年6月26日《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副主任庞汉瑞、吴杰斌、李喜气、欧兰芳、卢方圆、朱育英,秘书长周安敏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6人出席了会议。
列席人员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市政府副秘书长潘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副院长杨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部分市十届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