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8月2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学习贯彻省委8号档案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落实《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汇报、全市社会保险费徵收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汇报、廉租房建设情况汇报、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守则》;进行了人事任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08年8月27日
会议内容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作了学习贯彻省委8号档案精神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落实《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多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採取多种措施认真落实,下大决心积极推进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会议指出,市政府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中主要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进展较慢。(二)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要求市政府:(一)儘快制定与《高州水库水源和生态保护方案》相配套的各项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计画,将方案细化,抓紧落实。(二)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遏制生产、生活和医疗污水垃圾对水库水质的污染。(三)採取强有力措施,保护好库区森林资源。(四)要继续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六)要充分调动高州市政府和库区有关镇政府的积极性。
三、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汇报;全市社会保险费徵收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汇报;廉租房建设情况汇报;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汇报。
四、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守则》。
五、进行了人事任免。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的提请,任命:刘浩江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徐忠圣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莫挺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陆小弘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李华聪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志华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的提请,任命梁日生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作了学习贯彻省委8号档案精神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落实《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多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採取多种措施认真落实,下大决心积极推进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会议指出,市政府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中主要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进展较慢。(二)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要求市政府:(一)儘快制定与《高州水库水源和生态保护方案》相配套的各项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计画,将方案细化,抓紧落实。(二)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遏制生产、生活和医疗污水垃圾对水库水质的污染。(三)採取强有力措施,保护好库区森林资源。(四)要继续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六)要充分调动高州市政府和库区有关镇政府的积极性。
三、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汇报;全市社会保险费徵收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汇报;廉租房建设情况汇报;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汇报。
四、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守则》。
五、进行了人事任免。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的提请,任命:刘浩江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徐忠圣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莫挺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陆小弘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李华聪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志华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的提请,任命梁日生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副主任 庞汉瑞、吴杰斌、李喜气、欧兰芳、卢方圆,秘书长周安敏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3人出席了会议。
列席人员
市政府副市长陈亚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韬,部分市十届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