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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2021-03-30 12:04:52 百科

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茂名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邀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许桂锋同志介绍了爱滋病防治知识,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爱滋病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解决全市农村饮水难问题的工作情况汇报、关于动物防疫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城市土地储备工作的情况汇报;进行了人事任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茂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07年4月20日 

会议内容

会议进行了如下议程:
一、邀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许桂锋同志介绍了爱滋病防治知识,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爱滋病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对爱滋病防治工作比较关注,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防治爱滋病工作的领导机构,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监测检测工作,採取了对高危人群的干预措施,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加强了爱滋病防治工作队伍建设。会议指出,目前全市爱滋病防治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主要存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防治力量和设备还比较薄弱,干预措施还不够落实,经费投入还严重不足等问题,如不加强防治工作,将会呈现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趋势。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爱滋病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爱滋病防治条例》的自觉性,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加防治力量和设施,进一步加大干预力度,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切实把防治爱滋病工作做好。
二、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解决全市农村饮水难问题的工作情况汇报、关于动物防疫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城市土地储备工作的情况汇报。
三、人事任免。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罗荫国的提请,会议决定任命张甲东为市民政局局长、黄权为市卫生局局长;决定免去:黄伟高的市卫生局局长职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李坤鸿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陈银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的提请,任命陈克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林观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吴耕海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叶才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的提请,免去张民安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红健同志辞去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详见附属档案),决定接受梁红健辞去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备案。宋寿金在会上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副主任庞汉瑞、吴杰斌、李喜气、欧兰芳、卢方圆,秘书长吕鑒秋以及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

列席人员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副市长陈海,副秘书长黄国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部分市十届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市人大机关副处以上干部等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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