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十四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工作规定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使用计画的报告及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作出决定,批准中山市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使用计画,同意按国家相关规定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叶锦福等20人“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的报告及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作出了授予叶锦福等20人“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有关说明,审议通过了《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会议根据个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的辞职请求,作出决定,接受陈旭同志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刘建辉同志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赵秀书同志辞去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及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初审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3年10月30日
- 主持人:王远明、黄标泉
会议内容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工作规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民事执行工作,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案件存在执行难,执行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执行工作的社会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注重机制创新和制度规範,探索和最佳化执行模式,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同时,要完善执行公开制度,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能力。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全市食品市场秩序日趋规範,民众的饮食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改进和加强。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强化对小作坊行业的规範引导,重视农业生产环境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交了相关调研报告供会议审议时参考。会议认为,《办法》实施两年以来,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初步形成共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投资决策水平得以提高,项目审批程式逐步规範。针对《办法》实施中出现的监督相对薄弱、投资控制有待加强、“三边”工程仍然存在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继续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健全政府投资控制机制,对《办法》要进行适当的修订完善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在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中的作用。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使用计画的报告及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作出决定,批准中山市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使用计画,同意按国家相关规定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叶锦福等20人“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的报告及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作出了授予叶锦福等20人“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有关说明,审议通过了《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
七、会议根据个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的辞职请求,作出决定,接受陈旭同志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刘建辉同志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赵秀书同志辞去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及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初审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出席人员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远明,副主任黄标泉、区碧群、司徒伟湛、吴建新、黄永林及委员共24人。
列席人员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谢中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华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伟源,市第一和第二人民法院院长、市第一和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外事侨务局、国资委、法制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中山支行负责人,三乡、大涌、沙溪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