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会议还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该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设美丽汕头的议案(第32号)办理方案的报告,同意环资工委的初审报告,并通过相关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市政府关于2012至2013年度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汕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3年8月29日
- 主持人:黄俊潮
会议内容
郑通声向会议作关于提请谢宋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冯玲就市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免去曾保友的汕头市水务局局长职务、陈俊凯的汕头市卫生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谢宋彪为市水务局局长,黄煜生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郑衍平为市卫生局局长。
会议审议通过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自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以来,出缺代表3名,有关选举单位依法补选代表2名,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382名。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该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会议还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该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设美丽汕头的议案(第32号)办理方案的报告,同意环资工委的初审报告,并通过相关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市政府关于2012至2013年度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出席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副主任余健明、林梃、陈棉生,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
列席人员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冯玲,副市长赵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